by 沐川
猶太大屠殺的歷史教訓:邪惡的平庸
2013女性影展播映電影「漢娜‧鄂蘭:真理無懼」,讓人印象深刻。以人文與社會科學為專業的學生,大多聽過這位現代重要的女性思想家,特別是常被人引用的「邪惡的平庸」(the banality of evil)。
電影集中描述,漢娜‧鄂蘭(以下簡稱鄂蘭)參加德國納粹的頭號戰犯阿道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大審的四年經過。曾是納粹軍官的艾希曼,在戰爭期間將上百萬的猶太人送入毒氣室,造成種族屠殺的大規模死亡。流亡他國的艾希曼被猶太特務綁架,並將之引渡到以色列大審,可想而知舉國對他的仇恨。
但鄂蘭作為一名猶太人,年輕時也參加過猶太復國主義活動,卻在參加大審期間,警醒到仇恨作為遮蔽正義實踐的危險,也導致當她提出「邪惡的平庸」論點時,遭致眾多的不諒解與圍剿,因為艾希曼作為頭號戰犯,不正是最邪惡的魔鬼,人人得而誅之?
但認為自己是個守法之人的艾希曼,自始至終主張:「我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就這個問題來說──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
張鐵志針對《平凡的邪惡: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一書有精彩的摘錄與整理:
(以上引自〈漢娜·鄂蘭與「平庸的邪惡」〉)
換言之,把一個人烙印上十惡不赦的標籤之前,鄂蘭看見艾希曼在現代性(modernity)中的複雜處境,及自己作為服從與執行者所造成的惡——絕對服務希特勒,為了完美執行任務,遂摒除了人性良知;甘為制度中的螺絲釘,並為了整個系統的順暢運轉,將人命當作績效數字。
如同英國學者鮑曼(Zygmunt Bauman)在《現代性與大屠殺》一書中,提到現代社會中崇尚科學理性、技術的精確及社會分門別類的階層化管理,使得過去歷史中不曾出現過的大屠殺形式——有效的集中營管理、進入毒氣室前一個接一個步驟環節的準備動作——在現代文明中,極端的理性成就了高度的野蠻。同時,因為每個環節的人員被固定在其中一個步驟之中,因此每個人都不是直接揮刀開槍的兇手,遂造成道德與人性的無感,即便他們是造成死亡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基督徒,你是殺人者嗎?
之所以講述猶太大屠殺的歷史教訓,正因為我在目前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及反多元成家法案的擁護者身上,看到類似的危機——信仰作為一種手段,成為領導者最易於驅動支持者的狂熱。支持者如同艾希曼無條件地服從希特勒一樣,服從於領導者所解釋的神學,並且動員調派各路人馬,只求達成「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目標,卻根本否定非異性戀者的人權及其所遭受的非人境遇。
藝人郭采潔事件(見 郭采潔返台!疑壓力大眼眶泛紅 強調:我沒有反同志),只是一個能見度較高的爆點,其實極端保守派基督徒與非異性戀社群,交戰、交手已久。從 2011 年真愛聯盟阻擋性平教育進入校園(見 尊重同志?別偽善了!),直到最近護家盟積極動員連署反多元成家法案,同時台東於10月27日也以立委劉櫂豪為首,舉辦了守護家庭的遊行(見 東福盟週末上街 反多元成家),並將於11月30日移師台北為救妻兒大遊行;透過法務部的意見交流會(見 同性婚姻入法 首度公開激辯)和公視「有話好說」節目「同志婚姻立院審查!台灣將成亞洲第一?」,何戎、郭采潔等藝人所引發各界在臉書上的討論,讓整場論戰越來越白熱化。
我想大部分人會同意,民主社會中,法案的討論本有正反意見,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表達意見的權益。的確郭采潔等人與護家盟社群也享有這樣的空間,只是當反對者眾,無力招架之時,遂拋棄所該負起言說的責任,並且錯用言論自由之名以為保護,模糊焦點。
作為一名同性戀者,我所觀察到的護家盟,並不只是法案反方,卻有著恐同仇同的核心思想,換言之,他們歧視同性戀者,並不把同性戀者等同於異性戀者所代表的正常人。而在這樣的基礎上,法案的辯論成為展示恐同者的最佳場域,多元成家的三個法案也的確是同志公民平權的某種指標。
恐同仇同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靜宜大學任教、並在台大客座的柯志明教授。他在「有話好說」的節目最後發言:
在2012年出版的著作《尊貴的人、婚姻與性:同性戀風潮中基督徒絕不妥協的立場》中,他寫道:
另外在2013年〈基督徒學者柯志明:如何看待同性戀除病化?〉報導中:
柯教授的發言與文字,充滿對同性戀的根本否定、攻擊與歧視。也是在這些看似理性,實則邏輯不通、充滿刻板印象的論說中,柯教授完全否定了同性戀作為一個人的人權:同性戀是不自然的,所以不得享有天賦人權,所以應該如同猶太人所遭受的種族歧視,予以滅絕或將之放在二等公民的位置?歐洲是不正常家庭的墮落之地,但北歐的國家幸福指數卻是全世界最高、性平教育最成功的地方?至於「不列入疾病不表示是正常的或不是病,只是以現在的醫學觀點看來不是病而已」,的確醫學的進步正是在不斷修正過去的有限經驗,也正是這種進步性,同性戀從精神疾病除名,同時治療同性戀也被確認為嚴重危害一個人的心理健康,「沒有證據能證明『改變性傾向治療』是有效的,但經由治療而產生的副作用卻是長期的」。(請見有請拗直治療壽終正寢,及此領域權威 Robert Spitzer 博士的道歉與收回研究成果)
柯教授知道同性戀不是一個名詞,而是一個個真實的生命、會痛會受傷嗎?他知道因為他(們)反對性平教育進入校園,先有葉永鋕死於校內廁所,直到去年還有新北市鷺江國中楊同學跳樓自殺的不幸,只因為他們陰柔的性別氣質,以及來不及被教育去認識、尊重不同性別氣質的同學們?
兒童權益?鬥爭工具?
正因為他(們)不接受同性戀是一件無法選擇的事、堅持同性戀可被治療為異性戀者,形成多少對 LGBTQ 族群異樣的眼光、言語暴力甚至肢體攻擊?而在法案辯論中,他們最常談到「兒童權益」,談到非異性戀者沒有權利領養小孩,只因擔心孩子受到來自社會歧視的眼光,這些歧視不正是他們所造成並且鞏固的?況且,他們究竟只是把「兒童權益」當作鬥爭的工具,抑或真正的關心?(可見李怡道的評論與法國司法部長Christiane Taubira的答辯)
是的,在護家盟積極守護家庭、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同時,我認識到「我尊重同志,我也愛他們,但他們不應該/不得享有……」的偽善。他們的行為完全沒有愛,而是拿著一把眾多信徒奉獻資源的刀,砍向同性戀族群柔軟甚至期待對話的內心。
是的,這群極端右翼、保守的基督徒,也許並未意識到他們行為的傷害性,誤以為他們在守護著「上帝在地上的國」。他們信仰的狂熱遮蔽了一切對話的空間,並拒絕看見/同理同性戀者的感受、生命的見證與遭受社會歧視的痛苦。完全反啟蒙、反「人」——啟蒙運動中對個人價值的肯認與啟發,在他們之中成為一種工具,而不是生命真誠的探索、對人的接近與傾聽。
是的,他們有漂亮的外表,能歌善舞,善於使用各種現代工具進行宣傳並組織化,積極對藝人與校園青少年傳教與募款,擴大影響力,但除了傳道者對他們設定的目標「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他們不思考聖經中所包含的愛、誠實、勇氣、人的有限性等普世價值,如何面對現代社會所產生的各種複雜問題,所能有的應對與變化。死守教條框架,並以化約洗腦的方式,強硬將每個人都塞入他們的烏托邦。
多元成家三案,究竟如何能造成家庭的崩解?還是法案只是照顧應得並且需要這些權利的異性戀與 LGBTQ 族群,並因此強化了家庭的產生與穩定的功能?從目前的美國經驗與研究,同性婚姻合法化反而有益於早已對婚姻失去信心的異性戀,甚至讓兩性關係的權利義務更加平等(詳見同性戀婚姻的幸福指南)。
此外,護家盟往往把伴侶關係和多人成家二個法案,描述為小三合法法案,並將同性戀者等同於性關係混亂,我不禁也想反問護家盟,他們對性自主與性愉悅的主張為何?還是性事終究只是具有傳宗接代功能的一項「儀式」?再度不聽不看,只用恫嚇的方式進行守貞,全面阻擋人欲,治水究竟是紓困好,還是圍堵好?否定性教育,不正等同於否定安全的性與性健康?對性的恐懼與禁制仍停留在民初時期,也不能怪罪非異性戀者的確需要重現歷史中早已發生的性解放運動!
當他們曲解法案、製造錯誤的草案說明,使用各種讓人心生恐懼的煽動性語言,並將法案打迷糊仗為亂倫、多P、 淫亂等不入流的手段,正是「不可說的恐同」——把不正常的同性戀合法化,就是傷風敗俗,只是不能說如此政治不正確的發言,所以迂迴、掩飾。再一次,機巧且務實性地操作政治的理性,並把良知與智慧踢到一邊。
而從 2011 年起,組成成員十分隱密的真愛聯盟出現,到今年基督教破天荒與其他宗教聯合組成護家盟,實則核心成員與思想,換湯不換藥。非異性戀社群在與之交手的經驗中,也不斷反省,學會不把基督徒當作過於化約的標籤,而去看見被當作夾心餅乾的同志基督徒的痛苦,以及不少支持同志社群的開明基督徒的良善勇氣。
不論這場法案之戰結果為何,究竟同志社群還要獻祭多少血淚才能爭取法律上應得的平權,至少大規模的論戰有機會翻出更多暗角的腥臭、讓更多溝通在各個角落發生。人們終將認識到,現代社會所產生的各種問題,並不能單一歸因於 LGBTQ 社群為代罪羔羊;反而不誠實地迴避、不進行根本性思考,只會讓日漸腐敗的問題繼續糾纏、侵蝕,終至本體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