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1 14:32:55→☆ 魅格格 ★←

多元成家:把家的屋頂蓋得更大,多元成家案剖析。(2013.11.11)

伴侶盟推動「多元成家」方案,認為家庭的定義可依時代需要而改寫,卻飽受宗教團體批評。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屠惠剛攝影


 

前言: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以三年之力,草擬修正民法的「多元成家方案」,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期待改寫家庭定義,讓各種形式的家庭都受到平等的法律保障。

因宗教團體對其中的「婚姻平權(同性婚姻)」仍有異見,在法案進入一讀後,各式討論更形對立;藝人郭采潔等人的質疑發言,飽受圍剿後聲明「愛同志」,是其中一端。本報特爬梳該草案脈絡,深入解析,期打開各界對話可能。

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修改「民法親屬編、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近來掀起滔天話題,政界、藝人、宗教界、性別友善人士都各有話說。這份包括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家屬制度(多人成家)等「三胞胎法案」的多元成家草案,有時被混淆成同一法案,有時被簡化成同性婚姻,以致各說各話,至今對不上焦。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該草案研擬三年,想要照顧不同族群的成家渴望,包括同性婚姻。不少非同志,也陸續表達對伴侶制、多人成家的願望。簡至潔說,晚晴婦女協會有不少離婚婦女有感老年再婚很辛苦,但又需要老來伴,寧可與同性好友相互照顧,卻苦於無醫病簽署權、送終權等家屬權益;部分離開修道院的修女自組靈修團體之餘,也盼締結家庭、強化保障。

伴侶盟認為,「家庭」定義可以依時代需要而改寫,婚姻或血緣都可以不必是必要條件;相對地,「願意彼此照顧」的承諾是家庭組成更核心的元素。

三法案中,「婚姻平權」修法條文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將原有的「男女當事人」可訂定婚約,改為「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讓同志、跨性者都受保障,且可收養子女,也就是一般認知的同性婚姻。

「伴侶制度」仿法國等制度,讓不願結婚者也能成家。伴侶盟曾調查發現,有同居經驗者達三分之一,最長達十一年,顯示許多人已將同居視為組成家庭方式,在法律上卻未能享有婚姻權益。

家屬制度是領先各國的設計,將民法原有「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條文,刪除「親屬」二字。伴侶盟指出,在現代社會,有同樣目的者在友伴、病友及靈修團體很常見,但彼此醫病簽署權、送終權都不受保障。

伴侶盟提出的「多元成家」方案,原意是想「把家的屋頂蓋得更大」、更符合現況,不過,草案公布以來,飽受宗教團體批評。

伴侶盟指出,這些批評幾乎從性的想像出發,將伴侶制度、多人成家等三法案的概念混合並延伸,把「多元成家」解釋成會導致小三、亂倫、多P合法化,並未深入理解法案內容;並讓人誤以為「多元成家」已進入立院一讀程序,但目前其實只有其中的「婚姻平權」(同性婚姻)法案付委。


圖/聯合報提供


全文網址: 多元成家 把家的屋頂蓋得更大 | 多元成家案剖析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8286929.shtml?ch=rss_focus#ixzz2kJeER3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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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之二)~~~
 
觀察站/多元混進情慾 良法被妖魔化

以「三胞胎」法案組成的「多元成家」方案,超越同性婚姻層次,直接重新定義新世代的「家庭」定義與組成,激起各界言論大戰。

近年台灣多個民調顯示,逾半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再次證實台灣在亞洲的同志友善程度名列前茅。但到了多元成家草案,引發軒然大波,原因在於反對團體如護家盟等,在一開始就將三法案的不同概念混用,誤以為「多元成家」就是任何人都可依情慾關係所需,隨意組成配偶、伴侶或多人家庭,對家庭制度解組的恐慌因而蔓延。

細看多元成家草案討論過程,內在是質疑異性戀獨大且男尊女卑的霸權體系,外在是呼應台灣家庭現代狀況。

主計處資料顯示,過去人們想像中的理想家庭圖像──核心家庭比例不到台灣總家庭數三成五,單人家庭躍升第二大家庭類型,夫妻兩人家庭取代三代家庭成為第三大類型;年初中研院社會變遷調查則顯示,同志至少占台灣人口的百分之四點四。這些數據隱含各種家庭型態,都說明若死守傳統家庭圖像,罔顧現實狀況,勢必漠視許多人權益。

本想照顧各種家庭權益的多元成家草案,部分宗教團體添入過多性想像的解讀,以及「只准婚姻內的一男一女可有性關係」的唯一判準下,「多元成家」草案被扭曲成旨在讓所有性關係合法,成了妖法。同性婚姻是妖魔不在話下,伴侶制、多人家庭更被視為是鼓吹性解放。一場權益修法,失去理性對話,變成立場之戰。

法案牽扯萬端,需要時間理解與對話,但可惜不少反對者未細究脈絡便率爾發言,讓恐同焦慮發酵,焦點更形模糊。

藝人郭采潔短短「擔憂多元成家草案」發言,並未言明反對的法案為何,就被貼上反同志標籤;藝人小馬雖表態支持同志,但對草案許多內容有意見,也被打為反同志。外界這種不問理由就先開罵的回應方式,和部分宗教團體單面向解讀草案的做法,若引用草案研擬者伴侶盟所言,其實都是「不問理由,只問立場」,徒然製造對立。

草案研擬時確曾討論過是否該同時公布三個法案,或以國人熟知的同性婚姻優先。但失焦戰已全面開打,各界暴露出的除了成見,更是不求甚解的莽撞,這是邁向理性公民社會的最大阻礙。

【2013/11/11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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