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2 21:45:13→☆ 魅格格 ★←

【香港地區/戲劇線】請無綫劇集尊重法律專業。(執業律師/樂小瑜)2013.10.08

■《愛.回家》劇照。

肥皂劇《愛.回家》已播放三百多集,最近宣佈添食,據說是「只要有廣告,便會拍下去」。壓倒性一台獨大,豈愁沒有廣告?劇中「查李施」及「史林廖賴」律師樓一眾上下,今後仍會長期繼續向過百萬觀眾,輸出他們那些似是而非、想當然的「律師樓故事」。
聽古唔駁古,感情線、親情線、事業線……晚晚肥皂一番絕無所謂──假如無傷大雅。不吐不快的原因,是不少胡謅亂扯的情節正動搖或扭曲一些基本法理觀念、核心價值。
近期最惡劣例子:8月28日播出第333集〈壞爸爸,好爸爸〉。情節大致是「史林廖賴」的廖律師(歹角),被「查李施」師爺馬壯(男主角)拍攝到他易服打扮的照片,馬壯本打算挾以向廖律師提出某些私人要求,否則在網上發佈「易服癖」照片,讓廖律師被「釘牌」云云,但廖一派「問心無愧」不肯就範。劇情下半段是馬壯發現「怪錯好人」,原來廖律師是單親爸爸,前妻丟下幼女出走,不巧小女孩的班主任不通情理,見家長指定要媽不要爸,於是廖濃妝艷抹,穿起女裝,甚至出動變聲器,到學校喬裝成女兒的媽媽,成功騙過那個雌雄不辨的懵懂老師。該集訊息:壞人也可「為善」,可以是「好」爸爸,「溫馨」啊……
且不說劇集的正面人物施展威脅(blackmail)手段被合理化是否合適;又不說該情節對跨性別人士明顯有歧視成份;更暫且撇開律師不論男女作跨性別打扮,根本並無違反任何專業守則(筆者見過男律師長髮披肩、傅粉施朱、身穿符合法庭服飾要求的標準黑色套裝,庭上稱職發言,法官對其跨性別打扮,未動一條眉毛),劇情最荒謬得令人無法妥協之處,是盜用他人身份這樣明顯的非法手段,居然被嘉許!
若編劇們不太健忘,又或肯花一點時間略做資料搜集,不在很久以前,即2007年6月14日,多份報章頭條報道:中性打扮少女盜用哥哥身份,應徵並受僱於百貨公司當售貨員,後因偷竊東家貨品東窗事發,被起訴盜竊之外,亦被控以盜用他人身份證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刑事罪行,罪名成立,法官念其年少無知,輕判入更生中心。若以劇中廖律師一把年紀,兼且知法犯法,他盜用前妻身份,向學校老師作出欺詐性失實陳述(fraudulent misrepresentation),該鋃鐺入獄,連帶遭律師會紀律處分包括「釘牌」。於法如是,於情於理,一個飽學而持有法律專業資格的父親,這樣向女兒親身示範撒謊、欺詐、違法,竟被劇集正面肯定他的弄虛作假,並裹以「溫情」標飾,無知地向觀眾大派糖衣毒藥,動搖其中一種重要的普世核心價值──誠信。
〈壞爸爸,好爸爸〉情節違反法、理、情,但也只是較完整而突出的例子,冰山一角而已,充斥《愛.回家》的法盲理歪,滲透於許多零碎情節。例如:僅曾於多年前考獲律師資格、並無真正執業過、且天天賦閒在家的闊太,居然可做律師樓合夥人!又不知編劇們從何處幻想所得,無端端有律師角色煞有介事說甚麼「證人口供可以做兩份,以第二份為準」?害得現實生活有證人錄口供時信以為真。又有律師角色經常強調自己是甚麼「法庭上的長勝將軍」,承辦案件純以他判斷的「贏面」(當然也只是編劇們自度的一些「考慮因素」)決定或拒或接,這是很典型的門外漢思維,完全不理解訟務非以「贏輸」二字概之,勝訴敗訴之間存在許多狀況,包括和解的斡旋,以及和解之後的跟進配合,均需要法律服務支援,絕不是律師覺得「個客會輸」,便拒諸門外少件事,大夥齊齊放工打機、火鍋、cosplay去。此外,此劇當然少不得「塘水滾塘魚」特色:來來去去那幾個律師、客戶和司法人員,彼此之間愛愛恨恨、恩恩怨怨、兜兜轉轉……這一集A代表B告C,下一集A反過來代表C告B,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概念──零!
但公平地說,《愛.回家》也不是一套特別差的以律師行業或法庭為背景的法盲劇,它不過一脈相承大台歷年來不斷把法界人與事肆意閉門造車的慣技,延續下去。《愛.回家》之前的法盲劇,也爛得很,例子不勝枚舉:
《男親女愛》師爺男主角中了六合彩,竟可「買起」律師樓做合夥人;《法網伊人》大奸角,竟用了現實執業律師的名字,令真律師尷尬不便,編劇們居然連翻一翻法律界名錄(或上律師會網頁)查一下有沒有同名同姓者也懶得做;《怒火街頭》及《怒火街頭2》大律師男女主角「偉大地」輪流為對方大搞妨礙司法公正,更過份是劇中因此而被判入獄及「釘牌」者,一陣子又恢復執業資格,即劇中人所稱「復牌」(救命!律師不是股票,「復」甚麼「牌」?);《老婆大人》出現媳婦當裁判官,公堂不避席主審家翁的荒謬情節……
近日電視正播放新劇《法外風雲》宣傳片,好像又是夫婦(或離婚夫婦)不避席,一個審、一個訟辯的戲碼,別說這是香港司法制度所不容,來來去去這些套路,觀眾會覺得有趣嗎?也不是有意苛責幕後班底,長年累月一台獨大,播甚麼觀眾便看甚麼,流水作業,編劇們慣了可以關起門來不斷寫呀寫呀,漸漸忘了應該做些資料搜集,或來不及就情節是否符合法、理、情,稍稍求證一下,細心思考一下。
免費電視增發牌照遙遙無期,本地電視行業壟斷,無競爭畸形生態牢不可破,法盲劇還不陸續有來?

樂小瑜
執業律師

~~~(相關報導二)~~~

延伸閱讀: http://thehousenews.com/lgbtq/最恐同及最同志友善劇集選舉/

TVB的「恐同」劇情大約可以概括成四類:
1. 在罪案劇出現,牽涉兇殺案中,擔當罪犯、嫌疑犯或死者的角色。
2. 以同性戀者的姿態出場,可是中途轉「直」,愛上異性。
3. 癡戀纏繞傾慕對象,甚至為其瘋狂。
4. 以異性戀者的姿態出場,其實是利用異性製造煙幕,為掩飾其同性戀者身份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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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無綫劇集尊重法律專業

文章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008/18454485

//肥皂劇《愛.回家》已播放三百多集,最近宣佈添食,據說是「只要有廣告,便會拍下去」。壓倒性一台獨大,豈愁沒有廣告?劇中「查李施」及「史林廖賴」律師樓一眾上下,今後仍會長期繼續向過百萬觀眾,輸出他們那些似是而非、想當然的「律師樓故事」。//

//近期最惡劣例子:8月28日播出第333集〈壞爸爸,好爸爸〉。情節大致是「史林廖賴」的廖律師(歹角),被「查李施」師爺馬壯(男主角)拍攝到他易服打扮的照片,馬壯本打算挾以向廖律師提出某些私人要求,否則在網上發佈「易服癖」照片,讓廖律師被「釘牌」云云,但廖一派「問心無愧」不肯就範。劇情下半段是馬壯發現「怪錯好人」,原來廖律師是單親爸爸,前妻丟下幼女出走,不巧小女孩的班主任不通情理,見家長指定要媽不要爸,於是廖濃妝艷抹,穿起女裝,甚至出動變聲器,到學校喬裝成女兒的媽媽,成功騙過那個雌雄不辨的懵懂老師。該集訊息:壞人也可「為善」,可以是「好」爸爸,「溫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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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的「恐同」劇情大約可以概括成四類:
1. 在罪案劇出現,牽涉兇殺案中,擔當罪犯、嫌疑犯或死者的角色。
2. 以同性戀者的姿態出場,可是中途轉「直」,愛上異性。
3. 癡戀纏繞傾慕對象,甚至為其瘋狂。
4. 以異性戀者的姿態出場,其實是利用異性製造煙幕,為掩飾其同性戀者身份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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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無綫劇集尊重法律專業

文章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008/18454485

//肥皂劇《愛.回家》已播放三百多集,最近宣佈添食,據說是「只要有廣告,便會拍下去」。壓倒性一台獨大,豈愁沒有廣告?劇中「查李施」及「史林廖賴」律師樓一眾上下,今後仍會長期繼續向過百萬觀眾,輸出他們那些似是而非、想當然的「律師樓故事」。//

//近期最惡劣例子:8月28日播出第333集〈壞爸爸,好爸爸〉。情節大致是「史林廖賴」的廖律師(歹角),被「查李施」師爺馬壯(男主角)拍攝到他易服打扮的照片,馬壯本打算挾以向廖律師提出某些私人要求,否則在網上發佈「易服癖」照片,讓廖律師被「釘牌」云云,但廖一派「問心無愧」不肯就範。劇情下半段是馬壯發現「怪錯好人」,原來廖律師是單親爸爸,前妻丟下幼女出走,不巧小女孩的班主任不通情理,見家長指定要媽不要爸,於是廖濃妝艷抹,穿起女裝,甚至出動變聲器,到學校喬裝成女兒的媽媽,成功騙過那個雌雄不辨的懵懂老師。該集訊息:壞人也可「為善」,可以是「好」爸爸,「溫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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