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禁忌到多元:台灣同志運動(圖)。(2013.09.08)
9月7日,台北“伴桌”活動參與者展開六色彩虹旗
BBC中文網記者威克9月7日報導:早年同性戀在台灣是隱匿在黑暗角落、人曰不可說的禁忌,說到同性戀時幾乎都是貶義詞。經過多年社會的演變和同誌社團的努力,台灣如今除了每年舉辦號稱是亞洲規模最大的同志遊行之外,也逐步地向同性婚姻平權方面努力。
在台北如今已經改名為“ 二二八紀念公園 ”的台北新公園,以前到了夜裡就是同志們聚集之處,知名作家白先勇的《孽子》也是以這個當年人眼中的禁忌之地為背景。
八十年代,仍在戒嚴之下的台灣,LGBT(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跨性別人士,合稱同志)權利不可能成為議題,甚至還可以算是避談的話題。不過,在那個時候,《孽子》拍成了電影,雖然沒有任何大膽的鏡頭或者是畫面,但是當年這部電影上演,造成了轟動。後來,如今已經躋身奧斯卡金像獎導演的李安,拍攝了以美國為背景的《喜宴》,同一時期的台灣隨著政治上的開放,同志權利也逐漸搬上了檯面。
2003年台北的街頭首次出現了同志遊行,從當年數百人,到了2012年,參加的人數已經達到了數万人,高舉象徵同志運動的彩虹旗走出來。警察也從70年代在新公園驅趕同志,變成了為同志遊行開道。許多大學,甚至高中也成立了同志的社團。
但是相關法律的演變速度沒有那麼快,有關同性或者多元婚姻、家屬權認定、法律地位等等,仍然沒有進展。
同志權利也曾經是台灣當局領導人選舉的辯論問題,但是候選人都沒有明白地表示支持或者反對。除了 部分宗教團體之外,不少被同志團體 形容為“保守派”的政治人物也非常反對同性婚姻甚至同志權利。所以,台灣的“立法委員”曾經在2003、2006年兩次提案修法保障同志的婚姻權,卻因部分“保守派立法委員”的反對而撤案。
這次支持同志權利的“立法委員”決定在9月“立法院”開議的時候,再次推出多元成家修法草案。
9月7日在台北凱達格蘭大道參加“ 伴桌爭取婚姻權 ”活動的吳伊婷向BBC中文網表示,到場參加的有民進黨和國民黨的“立法委員”或“立委”代表,因此她認為今年通過“同性或者多元成家法案的機會還蠻大”的。也有人笑稱“今年不過明年再來,孫中山革命失敗十次才成功”。
台灣本身的民意調查顯示多數人可以接受同性婚姻,他們認為以人權觀點來看,法律不應該剝奪任何人結婚的權利。但民意調查也顯示,接受同性婚姻,很大一部分先決條件是“不發生在我家裡”。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在台灣似乎還有極大爭議,而解決爭議似乎仍要花費很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