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20:14:25→☆ 魅格格 ★←

台灣首次承認跨性別婚姻有效(圖)。(2013.08.08)

台湾首次承认跨性别婚姻有效(图)

跨性別者吳伊婷和吳芷儀的婚姻關係獲承認 (資料圖)

  BBC中文網8月7日報道,台灣的「內政部」經過專案會議討論,決定承認一起跨性別婚姻有效,收回原先予以撤銷的決定。

  此一案中的兩名事主吳伊婷和吳芷儀兩人原先生理上均為男性,後來其中一人經過手術變性為女性,兩人結婚。

  婚後,另一人也經由手術變性為女性,但是台灣的「內政部」通知她們,撤銷婚姻登記。

  「內政部」撤銷的理由為「民法」視婚姻為一男一女,兩人不服,提出訴願,「內政部」便邀集專家學者以及「法務部」官員進行專案討論。

  最後會議決定不需撤銷婚姻登記,消息傳出後,讓在「內政部」門外等待的吳伊婷和吳芷儀以及數十名支持者感到振奮。

  台灣的同性戀、跨性別者權利團體說,希望吳伊婷和吳芷儀能夠成為指標案例、為台灣建立多元婚姻鋪路。

  媒體報道稱,吳伊婷和吳芷儀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你是我的家人卻不在我的證件裡面』」、「婚姻本來就不應該限定一男一女」。

  在「內政部」通知撤銷婚姻登記之後,吳伊婷和吳芷儀尋求多方的協助,數位「立法委員」、多個同性戀組織和跨性別組織指責「內政部」的做法是「於法無據」。

  另外台灣的同性戀、跨性別者權利團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計劃於9月7日在台北「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以辦喜筵的方式示威、爭取婚姻權和配偶權。

~~~(版主的話)~~~

其實我是真的不解,這兩個男生既然相愛,又為何又要相繼變性成女生來相戀,這樣不是很多此一舉嗎?但我還是要祝福她們:終於成功了。
畢竟能找到這麼相愛彼此的人,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不過我覺得...這樣的同性應該算是犯規吧!

(台灣的同志婚姻,還是需要大家多多推動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