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4 02:17:16→☆ 魅格格 ★←
香港變性人勝訴:可嫁男友。(2013.05.13)
(法新社香港13日電)
香港1名由男變女的變性人今天上訴成功,根據這項開創性判決,她可以與男友結婚,香港也 被迫修改婚姻法。
這名動過變性手術的婦女現年30幾歲,成功在終審法院推翻原先判決。根據先前判決,只有 出生時性別不同的兩人才能締結婚約。
她5年多前接受變性手術,她說,手術後法律承認她是女生,先前的判決違憲。
婚姻登記處先前表示,這位化名W的女性不能和男友結婚,因為她的出生證明上載明她是 男性。依據香港法規,出生證明上的性別不能更改。
(譯者:中央社林亭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