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8 16:59:41→☆ 魅格格 ★←

同志聊天室裡自稱大鵰缺錢,檢不起訴,警︰縱容。(2013.04.28)

〔自由時報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以暱稱「台北帥大屌」上網聊天,北市警方認定他使用「18公分」、「1069」、「2500」等語,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王某辯稱缺錢提供按摩,18公分是「自我介紹」,士林地檢署認定暱稱雖有性交易聯想,但因私下議價予不起訴。

去年9月26日,王男在同志網路聊天室,以「台北帥大屌18CM缺…$(23)」為暱稱,北市警方偽裝男同志與他以MSN交談,王男使用暗語「1069」、「2500」,事後被警方認定1069影射同性戀口交性愛姿勢,2500則已經是「議價」,依違反兒少條例送辦。

王男到案辯稱缺錢,因此以2小時收費2500元提供按摩服務,而18公分等語則是「自我介紹」,檢方雖認為暱稱文字上有「性交易聯想」,但認定雙方以MSN私下議價,並非針對不特定人散播,不符合兒少條例29條構成要件,予不起訴。

警方獲悉不起訴大感意外,認為檢方把暱稱與私下交談切割為兩行為,等於是縱容性交易,擔心類似聊天室成為性交易溫床,引誘青少年為錢犯錯。

事實上,因為網路暱稱暗示性交易難以認定,大法官釋字623號曾解釋,傳播性交易訊息若已採取隔離措施,就不符合兒少條例29條管制範圍,但該網站不禁止未成年人登入,甚至明言「不限年齡、學歷…」,沒有任何過濾機制就可登入,已達不特定人得以瀏覽的程度。

 

~~~(版主的話)~~~

根據報導中指出:"北市警方偽裝男同志與他以MSN交談"...

我想知道的是:警察憑什麼用釣魚的方式"辦案"?

就算援交不對,但「同志聊天室」本來就是針對單一族群的人所設置的聊天地方,

警察是吃飽太閒、還是本身就是本身自覺是見不得光的[Gay]ㄚ?

所以才會那麼喜歡耍這種下流手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