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7 16:43:09→☆ 魅格格 ★←

《我們登記了》同志婚禮影片。(2012.12.11登記結婚)

發佈時間:2013-04-06

筑紫,一個男跨女的女同志(自我認同為女性,喜歡的對象則不分性別)
位子,一個外型中性的女同性戀

兩人在2012年7月相戀,於2012年12月登記結婚(由於筑紫身分證仍為男性,所­以可以和身分證為女性的位子登記結婚),於2013年1月辦喜宴邀請親朋好友一同來分­享他們的幸福。

誰說同志不能過得很幸福,彼此有愛、有親朋好友的支持與祝福、社會氛圍變得更友善,同­志其實真的可以和大多數的人一樣過平凡的日子,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完整影片網址:www.youtube.com/watch?v=o5tRJK9CaVc

 

(版主ㄉ話)

個人覺得這段影片根本就是"自我宣傳"的內容吧!

我沒什麼感動的FU~ 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好開心的。

說穿了,因為她們之所以能登記結婚成功的定義還是在於"一男一女"的身分關係,

這對同志婚姻有什麼建設嗎?我不明白~

對我來說,我還是覺得真真實實的"兩男兩女"的婚姻關係,才是我所嚮往的。

我當然也認同所謂的性別錯置、變裝癖、變性僻的感情是自由的,

但別什麼特殊戀情都要來冠上"同性婚姻"的名義、然後大作宣傳,

看了真的是很讓人反感... ~"~

→☆ 魅格格 ★← 2013-09-11 17:40:54

我之前收錄的報導:
http://mypaper.pchome.com.tw/miss33lin/post/1324310962
裡面有段採訪是說:
我從頭到尾都覺得她是女生,只是身體構造跟我不同。我慢慢拉近兩人身體距離,讓她知道我不介意她的身體。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形象,筑紫是我喜歡的那種女生。性器官只是輔助我們達到性愉悅的身體工具。即使她現在仍有男性性徵,卻一點都不困擾我。

(身為一般的T...我想是沒有幾個人能接受這種觀點的吧...)

所以想來踢館的人,麻煩請先評估一下"現實"再來發言;就因反對而反對,未免也太自大、也ㄠ的太牽強了! (超低級)

→☆ 魅格格 ★← 2013-09-03 16:50:41

(維基百科釋意)
同性戀或者同性愛(英文:Homosexuality)、男同性戀及女同性戀為一種性傾向及性行為,
指相同性別之間的個體產生愛慕、情感及性吸引及性行為的現象。
別稱為同人、同民。

心理學及精神醫學對同性戀的定義
1973年,美國精神醫療與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nd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把對於同性戀的定義更正為:「同性戀是指一個人無論在性愛、心理、
情感及社交上的興趣,主要對象均為同性別的人,這樣的興趣並未從外顯行為中
表露出來」。同時美國心理協會(APA)也於1975年時正式宣告:「同性戀的性
取向並無損於個人的判斷力、穩定度與一般的社會職業能力,故應將同性戀取向自心理疾病中除名。」(註二)不過自我認同困難同性戀(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
──對自己同性戀取向不滿意、且感到持續且明顯的困擾──仍歸屬於心性疾病
(Psychosexual disorder)的一種。

→☆ 魅格格 ★← 2013-09-03 16:49:31

再這宇宙萬物間,什麼都會變,也什麼都在變;
唯一不會變的,就是”變化”的本身...

藉由攻擊別人的部落格、來捍衛別人所不理解的定義,
就叫做自己”視野開闊”?別人就是”有成見”?
看起來就教人覺得無法信服...

對於父母生來我們的性別,自己無法面對的身體,
以靈異的角度來說:我們可以稱之靈魂裝錯身體,這我認同;
而以科學角度來說:醫生說這叫做”性別認同障礙”,這我也接受;
請問:這跟不開放心態有什麼關係?
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藉由這篇報導,我還真是領教到了極致...

我認同變性人,那是因為她們選擇做自己,這沒有什麼好爭議的;
(扣除泰國某部分因為家境而變性的人來說,因為他們並非出於自願)
我雖不喜歡雙性戀,但我也不排斥跟她們作朋友,
因為那是個人的性向所趨,跟做人處世無關;
只要不是蓄意欺騙別人的感情、為非作歹,
愛情是私人的,誰又有何資格干涉?

本版的一開市(始),就是以為同志(包含變性人)的服務為目的,
分享各式各樣的新聞、電影、資訊來給大家參閱,
偶而透露一些版主的想法,請問:我又何罪之有?

我的部落格是開來對妳們這些無聊的人”阿諛奉承”的嗎?
不是~
我的部落格是開來做什麼商業交易、營利行銷的嗎?
也沒有ㄟ~
那請問:以上那些批評的人,是那隻眼睛看到我攻擊當事者了嗎?

『對我來說,我還是覺得真真實實的"兩男兩女"的婚姻關係,
才是我所嚮往的。』

我想我的這句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如果看不懂意思的人是天生的『字障』,
那我也就認了...

但如果是刻意來亂的,麻煩一下...
為了讓各位網友都了解妳們的”闊論”,
請公開自己的部落格&ID,讓各位網友評評理,
不要只是會叫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