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4 17:28:26→☆ 魅格格 ★←

與女同志上賓館:人妻訴離被駁回。(2013.04.03)

曾姓人妻與女同志上賓館,喝得爛醉如泥,僅著內褲,丈夫與家人要帶她回家,她卻反控丈夫刻意讓孩子看她糗態,還懷疑她搞同性戀,訴請離婚,但一、二審法官均以曾妻行為不檢點是失和主因駁回。

曾姓婦人結婚6年,與丈夫育有兩個兒子。去年夫妻感情生變分居,曾婦與公司女同事搞曖昧,兩人到賓館開房狂歡。其夫與家人找到她時,她已喝得爛醉如泥,僅著內褲,不肯回家。女同事還對曾婦家人聲稱,「我會照顧她一輩子」。

曾婦訴請離婚,她指丈夫謊稱從事齒模工作,實際上長期無業,還放高利貸,無法照顧她與孩子,夫妻感情淡薄。其夫出示齒模製作的收據,強調有穩定收入,妻子所言不實,且分居半年來,妻子與女同事關係密切,還帶對方回娘家,讓他不得不懷疑妻子出軌。但念及家庭和諧,他不願離婚。法官認為曾婦指證無據,駁回離婚之訴。


【2013/04/03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