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3 17:12:36→☆ 魅格格 ★←

澳門立法會議員提出同性戀民事結合法案(圖)。(2013.03.23)

資料圖:澳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

  為了解決同性戀者的婚姻訴求,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高天賜提出同性結合法案。

  澳門《新華澳報》報道,高天賜說,性傾向自由與不因性傾向而受歧視,是完全受《基本法》保障的權利。澳門法律中在同性結合方面存在空白。面對同性結合,近代社會主要循兩種途徑解決:1. 同性婚姻;2. 通過登記確立大致等同婚姻的同性民事結合或其他類似方式,締結民事伴侶關係。

  他說,現今已有數十個國家和地區允許同性婚姻或同性民事結合,台灣地區也在研究相關立法議題。

  高天賜說,他們展開的公眾諮詢結果顯示,澳門社會大多反對在現階段確立同性婚姻制度,但多數人認為應停止歧視,因此同性民事結合應該是較適當的方案。

  根據同一諮詢得出的結果,大多數人反對在現階段容許這種新的家庭組合收養子女。本法案正是循這個方向起草的。

  他認為,澳門社會已具備成熟的條件、充分的意識和準備去邁出這一步。

  他說,法案把已登記的同性民事結合完全等同婚姻的民事合同,唯一例外之處是有關收養的規定。

  換言之,為使包括繼承、稅務、行政、勞動、職業、功能、刑事以至家暴或任何其他方面發生效力,民事結合雖是另一種制度,但等同婚姻。也就是除了有關收養的規定外,已登記的同性民事結合在法律層面上與結婚無異。

  法案建議生效兩年內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