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30 17:47:24→☆ 魅格格 ★←

香港女同性戀伴侶在加拿大結婚(圖)。(2012/12/29)

左圖:袁美絲(左)和佘斯雅(中)在葉承基(右)見證下簽署婚姻證書;右圖:二人早前在香港辦囍宴,200多名親友到場祝賀。

  由於香港尚未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地位,令一對同居9年的女同性戀伴侶千里迢迢前往同性婚姻已經合法的加拿大註冊結婚,成為合法配偶,並考慮今後移民加拿大。

  星島日報12月29日報道,來自香港的30多歲女同性戀人佘斯雅(Joey)和袁美絲(Macie),週五在加拿大溫哥華的一家咖啡飲品店裡舉行簡樸的婚禮。一聲「我願意」,她們在卑詩省證婚官葉承基和四位摯友的見證下,向對方許下結婚誓言,為對方戴上戒指,並領取結婚證書,成為合法配偶。佘斯雅當場喜極而泣,袁美絲為配偶輕抹淚珠。

  談及選擇溫哥華註冊結婚的原因,袁美絲說:「香港政府目前仍未承認同性婚姻關係,在溫哥華註冊結婚也沒限定雙方必須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因此選擇溫哥華。我們在香港雖已擺了婚宴,但仍希望領取一紙婚書,證明雙方的婚姻關係。」

  袁美絲坦言,兩人同居9年,曾遭家人反對,也曾面對外界壓力。對雙方父母而言,她們始終是親生女,盼望她們都生活幸福,最終成全了她們。

  佘斯雅透露,這是她們第一次來加拿大,很喜歡卑詩省的宜人氣候與和諧環境,甚至想過移民溫哥華。她說:「辦完婚姻登記後,我們會在加拿大歡度蜜月兩星期,跟朋友到處遊玩。」

香港女同性恋伴侣在加拿大结婚(图)

袁美絲和佘斯雅本月早些時候在香港尖沙咀辦囍宴

  卑詩省證婚官葉承基為這對新人主持婚禮後表示,很多同性伴侶得悉在溫哥華同性戀人可以合法結婚,因而慕名前來行禮。過去六七年間,他曾協助五六十對同性伴侶註冊為婚姻配偶,其中30多對是白人,其他有華裔、中西裔,以及來自香港的戀人。

  葉承基說,加拿大於2005年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註冊手續跟一般異性婚姻沒有不同,都經過宣讀誓詞和交換戒指等程序。由於現在香港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像袁美絲和佘斯雅這樣的同性配偶回到香港,特區政府可能會不承認她們在加拿大註冊的婚姻關係。

  他表示,如果她們婚後選擇移民加拿大,將與其他在溫哥華結婚的人享受同等權益,例如醫療保險,或在一方需要做手術時,另一方可為她/他簽署同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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