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4 17:26:04→☆ 魅格格 ★←

夫斷袖染愛滋硬上:賠百萬囚3年半。(2012/12/12)

夫斷袖染愛滋硬上 賠百萬囚3年半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

台中市黃姓女子發現廖姓丈夫為同性戀,且已罹患梅毒及愛滋病,卻和她結婚並發生性關係,因而提起民、刑事訴訟,目前法官已判決2人離婚,廖男要賠償黃女100萬元,而且廖男因隱瞞愛滋病並和黃女發生性關係,更被判刑3年6月。

在台中市擔任護士的黃姓女子99年間和丈夫結婚,婚後夫妻間的性生活正常,但她發現丈夫和一名男性友人通電話時,稱呼對方是「老公」;100年11月間,廖男和該名男性友人一起到花蓮旅遊,還到藥妝店購買性行為使用的「潤滑液」,但夫妻在行房時,卻從未使用類似物品。

100年12月間,黃女又發現丈夫到泌尿外科診所就診,而醫生所開立的藥品明細收據中,有消炎及肛門直腸用藥在內。黃女懷疑丈夫感染性病而到醫院檢測,赫然發現自己已經罹患梅毒, 追問丈夫也坦承自己罹患了梅毒,更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