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協助宣傳轉寄)
親愛的同志們:
我們不能再等待別人為我們爭取自己的權益了,那離我們太遙遠,太不可測
自己的幸福,自己抓緊,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今年12月20號,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首宗同志婚姻登記是否合法的判決,主角是兩位男同志伴侶敬學和阿瑋
這宗判決將會是目前同志婚姻是否獲得台灣司法承認的重要依據,我們需要在當天表達同志社群需要合法婚姻的聲音
如果你/妳身邊有同志伴侶或者你/妳本身,願意到戶籍所在地申請結婚登記,為自己爭取權益
請在12/20號以前,進行下列步驟:
1. 和你/妳的伴侶一起檢視「結婚前需要知道的幾件事」這份文件,如無疑義,請進入下一步驟;
2. 到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結婚證書,找兩位證婚人為你/妳們簽名;
3. 帶戶口名簿、身份證、照片等相關資料(詳細資料請連上在地戶政事務所網站查詢) 前往登記;
4. 無論是拍下申請過程,或拿結婚登記書,在戶政事務所前面拍照。
請把照片∣影片回傳到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 registration@lgbtfamily.org.tw,並且留下聯繫方式。
(不一定需要露臉,一切都尊重大家的出櫃程度)
請協助轉發此信,讓更多有意願也有能力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的同志伴侶看見這項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