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6 02:23:56→☆ 魅格格 ★←

【大陸地區】海口:90後拉拉拘禁毆打同性戀人。(2012/11/22)

因不滿同性密友劈腿,海口兩名90後女大學生夥同他人,先後兩次將被害女子非法拘禁在酒店內毆打、侮辱,並搶走手機。日前,三名涉案女子分別因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至三年五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2010年6月至8月,因被害人蔡某某(女)與被告人魏某某(女)、及田某(女)同時建立同性戀愛關係,而導致魏某某、田某二人對蔡某某懷恨在心。2010年9月11日,魏某某、田某共同商議去教訓蔡某某。當日18時許,田某打電話將蔡某某騙至海口市五指山路某KTV一包廂唱歌,後田某、魏某某、周某、王某、謝某(外號另案處理)等人強行將蔡某某帶到海口市五指山路某飯店220房。上述人員用扇耳光、指甲抓、脫衣服等手段對蔡某某實施毆打、侮辱,至當日23時許才讓蔡某某離開。

  2010年9月17日,被告人魏某某、田某得知蔡某某對9月11日被打一事不服氣,遂商量再次找被告人周某與謝某某等人去教訓蔡某某。當日19時許,魏某某讓王某某以談事情為由將蔡某某約了出來吃飯,飯後魏某某、田某、周某、謝某某、王某某等人又強行將蔡某某帶到海口市泰華路某酒店515房。周某將蔡某某的諾基亞5233型手機搶走。

  接著,魏某某、田某、周某、謝某某、王某某等人再次以扇耳光、拖鞋打、腳踩、吹避孕套等手段毆打、侮辱蔡某某。23時許,謝某某、周某共同提議將蔡某某的手機賣掉一起喝酒,在場的田某、魏某某、王某某等人均未表示反對,並將蔡某某放走,被搶手機由謝某某拿走。

  隨後,周某提議,在場人先墊錢去海口市龍昆北路某酒吧喝酒,等將蔡某某的手機賣掉後,再把錢還給大家,魏某某、田某、王某某、謝某某等人均表示同意。經鑒定,蔡某某頭部、面部、手臂等多處受傷,損傷程度為輕微傷,被搶手機價值人民幣1235元。

  龍華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魏某某因感情糾紛,為洩憤報復,二次夥同被告人周某、王某等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實施毆打、侮辱行為,造成被害人輕微傷,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三被告人在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的過程中,臨時起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235元,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均應予以數罪並罰。

  最終,龍華區法院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判處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周某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宣判後,三人均表示將上訴。(記者 毛雷 通訊員 白文英 黃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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