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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名牧者聯署文告:「同性戀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罪。」(2012/06/25)

左起:卜莎崙、張大衛、Ceejay Agbayani、Robert Graham、黃國堯、歐陽文風、彭偉業、張懋禛、楊約瑟


【時代論壇訊】來自亞洲各地的廿二名同志或同志友善(gay-friendly)牧者昨日(六月廿五日)於沙田凱悅酒店會議室召開記者招待會,聯署〈與同性戀者同行的牧師聯署文告〉,回應近日網上流傳林以諾牧師發表妖魔化同志的言論,指出「同性戀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罪。」

同性戀是傾向而非行為

該文告由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歐陽文風牧師撰寫,會上他 重申文告的兩個重點。一是指出林以諾牧師言論的最大錯誤是將同性戀當成行為。文告認為同性戀不是一種行為而是 傾向,「不是一個有關『做』與『不做』,而是 『是』與『不是』的問題」,正如異性戀者不需與異性談戀愛或發生性行為後才變成異性戀者,而是因為異性戀者有異性戀  傾向,才有衝動和需要與異性發生情愛與性關係。第二, 文告亦指出「一件事之所以對或不對、是否道德的惡,無關先天或後天,而是必須具體的指出這一件事到底有何不對,如何傷害自己或他人,否則就無關道德。」他補充,吸毒、爆竊等有其社會問題,但同性戀 沒有,如果有人覺得上帝認為同性戀是罪,必須指出罪在何處。

另一方面,文告提出如果反對同性戀的言論基於聖經,亦不能將此言論強行應用於所有同性戀者,正如伊斯蘭教不能要求所有人不吃豬肉一樣。文告在結尾指,「我們一群同志基督教  牧師,包括異性戀的基督教牧師,聯合聯署這一文告以譴責我們的弟兄林以諾因為無知而無理地傷害許許多多同性戀者的言論,並聯合發表這份聲明強調我們的立場:同性戀不是道德  問題,也不是罪,以正視聽。」

籲與同性戀者真誠對話

在記者招待會上,部份參與聯署的牧者有發表個人對事件的觀感。來自馬來西亞的彭偉業牧師指同志只要求教會聆聽他們的故事,如果未聆聽就斷言有罪對同志而言相當不公平。來自中國內地的楊約瑟傳道指,國內有不少 同性戀者了解自己的性傾向,但因神學思想和傳統而無法 接受自己,這些思想傳統往往源於與同志缺乏生命交流,如有興趣認真交流,相信同志會非常歡迎;但若拒絕交流,「我們就要思考愛與歧視可否並存,帶學習的心了解,才能讓同志有 生命的盼望。」

香港眾樂教會卜莎崙牧師認為歐美就同志議題已有超過三十年的討論,但華人教會卻沒有相關討論,即使同意同性戀者參與教會聚會,亦往往要求他們「拗直」而沒有對話,她盼望華人 教會重新思考。基督路小教會堂主任張大衛指,是次有文告宣稱「同性戀不是罪」相信是教會歷史的里程碑,他盼望往後就性傾向的不同立場有更多討論對話,藉此彰顯基督的愛。

張大衛表示,希望從網上或其他途徑呼籲更多教會牧者參與是次聯署。卜莎崙透露他們有可能發起進一步行動,期望舉辦講座邀請林以諾牧師對話,並思考長遠行動以培訓對相關議題  感興趣的信徒。

目前參與是次聯署的同志或同志友善牧者包括:黃國堯牧師(香港,基恩之家)、卜莎崙牧師(香港,基督眾樂教會)、張大衛傳道(香港,基督路小教 會)、馮智活牧師(香港,   前立法局議員)、王美鳳牧師(香港,九龍佑寧堂)、歐陽文風牧師(馬來西亞/美國,  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邵銘毅牧師(新加坡)、張懋禛牧師(台灣)、梁莉莎牧師(香港/美國)、彭偉業牧師(馬來西亞)、平良愛香牧師(日本)、Ceejay Agbayani牧師(菲律賓)、Robert Graham牧師(香港)、Daniel Payne牧師(韓國)、曾傳文傳道(新加坡/香港)、  嚴夙琳傳道(新加坡)、Stedney Philip牧師(美國)、Ken Martin牧師(美國)、Gene Robinson 主教(美國)、Dr. Yvette Flunder主教(美國)、岳德思傳道(德國/新加坡)、楊約瑟傳道(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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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親同志牧者聯署
蔡志森:普遍香港教會認為同性戀是罪
(6月28日消息)

時代論壇

在即將出版的一期《時代論壇》,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接受訪問,回應早前廿二位同志或同志友善牧者聯署表達同性戀不是罪。

蔡志森表示,該廿二名牧者有權表達自己的看法,不過令人感覺是一種很強陣容的基督教聲音,而事實上,普遍香港的基督教教會都會認為同性戀是罪。他認為,神學院老師及教會牧者須要出來表達主流教會對同性戀的看法。他表示,香港教會應該有危機意識:「同性戀運動並同志釋經愈來愈『緊要』,教會若迴避不作回應,漸漸我會擔心年輕的弟兄姊妹聽到小眾的聲音後,以為是主流的意見,是聖經的教導,因為他們聽不到另一種的聲音。」

蔡志森指出,罪就是不符合上帝創造的原意,按聖經理解,上帝創造的是男與女兩種性別,男與女在婚姻裡發生性關係才合上帝心意,因此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包括同性性關係都是罪。

面對教會群體的張力,蔡志森堅持,要在真理問題上有清晰的教導:「同性戀是罪,我覺得這是很清晰的,教會需要說的。現在的問題只不過是,雖然同性戀是罪,但如何對待同性戀者或者同性戀議題,在此處大家可以討論。」

對於今次林以諾牧師的言論引起同志團體的批評,蔡志森認為,這是同志團體或者支持同性戀運動人士藉此難得機會借題發揮。他認為,林以諾在崇拜的場合,向基督徒或慕道人士表達「同性戀是罪」,這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因為這是他信仰自由權利的表達:「今日我們擔心的危機就是教會說同性戀是罪都不行,像是冒犯了同性戀者,這是危險的說法,因為嚴重干犯言論及宗教自由。」

來自亞洲各地的同志或同志友善(gay-friendly)牧者六月廿五日於沙田凱悅酒店會議室召開記者招待會,聯署〈與同性戀者同行的牧師聯署文告〉,回應近日網上流傳林以諾牧師發表的同志言論。文告指「同性戀不是道德問題,也不是罪。」

【相關消息】廿二名牧者聯署文告 指同性戀不是罪亦非道德問題(6月25日消息)

(http://christiantimes.org.hk,時代論壇每日新聞,201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