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高欣欣的姊姊高儒貞,是台北市知名補習班負責人,罹癌過世前將補習班的房產賣給「同志 愛人」張是珍;曾演出「娘家」的高欣欣與姊妹質疑張女未付尾款六百廿萬元,還盜領補習班的 公款兩百萬元,提告求償。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查出高儒貞生前寫了多封情書給張是珍,包括「我是如此依賴你,就像地球上 不能沒有空氣一樣,你是我的全部」,認定兩人相愛同居;且張女多次墊付購屋款項,扣除後, 判決張女僅須返還高家一百一十八萬元。
刑事部分,張是珍辯稱補習班的公款兩百萬元,是她先前為高儒貞「改運」而存入;但高院不採信,去年已依偽造文書罪將張是珍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
高儒貞在台北市信義路開設理化補習班,前年罹患腦癌過世,高家姊妹及張是珍鬧出爭產風波。 張是珍不得已在法庭上「出櫃」,說兩人早就互許終身,遺產轉讓是高女生前囑託;她幫忙付醫療費及喪葬費,高家人卻不聞問。
高家姊妹指控,高儒貞在過世前半年,將信義路的補習班房產以低價一千六百五十萬元賣給張是珍;扣除貸款及自備款,張女還有六百廿萬元未付。高家人基於繼承人身分,請求張女給付餘款。
張是珍反駁,高儒貞在二○○五年買下房產時,她曾幫忙支付自備款、稅金、仲介費、裝潢費等 高達六百四十八萬元;扣抵後,她不須再付六百廿萬元款項。
法院質疑張女為何要為高儒貞支付購屋款?張女淚灑法庭表示,她和高儒貞是同志愛人,同居 十幾年,提出高儒貞生前寫的情書佐證。
高儒貞鑑於國內法律長期忽視同志伴侶權及同志婚姻權,還說「留給大乖(指張是珍)的錢, 這幾年趕快給,否則等我一死,恐怕連個渣都沒有」。
高儒貞甚至寫信給姊姊高盈盈,「這個世界上,她(張是珍)是對我最好的人,她甚至拿錢幫我 裝潢及繳房租」。
法官審理認定,高儒貞和張是珍兩人感情甚篤,因此生前以低價將補習班房產轉給張女,感謝張女 在生活和事業上的陪伴;精算後,張女僅須返還高家姊妹一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