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 Talk〉分手舊愛當好友,現任不安又不爽。(2012/04/25)
文/KD
Q:
我跟女友交往兩年分手之後,隔了一、兩年又復合,現在跟女友還有她和前任養的貓住在 一起。女友有一點讓我很不滿的事情,就是她現在明明跟我交往,卻還是跟前女友糾纏不清,在Facebook上發訊息說她感冒了,我已經建議她去看某個醫生,她卻偏偏會聽前女友的話去 看另外一個醫生;就連貓的飼料、美容沙龍等等瑣事,她也是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前女友。
她們聯繫太過頻繁讓我很困擾,一直疑心她是不是對前任還有期待,因為當初她是因為 前女友提分手才分的(但她前女友也已經有了新的交往對象),這讓我感覺非常不安, 老是疑神疑鬼,我該怎麼辦才好?(Cindy)
A:
這聽起來的確是非常危險,妳的女友可能本身就是這種剪不斷理還亂的個性,好一點的話 可能只是愛當好人,維持跟每一任情人的良好關係,壞一點的話就是喜歡依賴習慣依賴的 對象,惡習很難改過來,連好不容易復合的女友都敢這樣搞,可見她不是膽大包天, 就是幼稚到不行。
不管是以幼稚或是惡意的出發點來看,這情況很明顯就是「子不教不成器」,一定是因為從來都沒有人清楚明白的告訴她,談戀愛不是經營人脈,不是當好好小姐就是100分;也沒有人跟 她說這樣做會讓身為現任女友的妳會多麼不爽,甚至沒有人狠狠讓他得到教訓,他才能這樣 為所欲為,一副好像自已多會維持跟前女友與現任女友的平衡關係似的─是不是光聽就很 討厭?
朋友和情人的關係,顯而易見是完全不一樣的,既然她不能拿捏好「分手後做朋友」的友誼 程度而讓現任女友感到困擾,表示她根本沒有能力也沒有資格當一個她自以為能夠八面玲瓏 的人。所以,不管妳原本的個性是與人為善默默忍耐還是火爆衝動,都建議妳以「嚴母」的 態度加以管教,讓她清楚知道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界線,以免讓她繼續白目下去。
如果她不肯在妳能接受的範圍內保持跟前女友們的距離,坦白說,這種人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喜歡這種「剪不斷、理還亂」關係的人遲早有一天會做出傷到妳的事,還是敬而遠之的好!
(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版主ㄉ話》
最近在臉書很流行一篇短文,說的是有關分手後還是朋友的立場,雖然我不完全認同, 但我認同一點,那就是:如果分手後還能是朋友,那一定沒愛過。
分手後還能朋友,在我看來,跟所謂的八面玲瓏無關,反而是跟當事者的態度有關, 什麼叫做以「嚴母」的態度加以管教?這樣算什麼?養寵物?還是當她是妓女?
二人在一起要能長久,除了溝通還是溝通,除非她們彼此曖昧不明、或是一方苦苦糾纏, 否則只要有所距離,是沒有什麼好擔心的。
If two past lovers can remain friends, it's either they were never in love or they still are.
如果分手的戀人還能做朋友,要不從沒愛過,要不還在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