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5 19:16:37→☆ 魅格格 ★←

蕾絲邊私奔,半年後尋獲。(2012/04/20)

〔自由時報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

32歲洪姓女子習慣女扮男裝,帶著19歲的陳姓小女友逃家近半年,陳女雙親急得到處協尋, 海山警分局追查1個多月,在花蓮網咖找到2人,發現2女深陷情海,陳女並代「男友」求情, 希望不要法辦洪女。

海山警分局偵訊後,認定洪女帶著未滿20歲的女子脫離家庭,已構成刑法妨害家庭(和誘) 罪嫌,17日將洪女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裁定釋回,陳女則由雙親帶回。

洪女辯稱,她與陳女交往後,陳女自願跟她流浪打工,否認脅迫或引誘女友離家。

警方調查,家住新北市瑞芳區的陳女隨洪女四處打零工,沒錢住旅社,就住工寮、涼亭,  用自備炊具煮東西吃,每人每天只賺800元,過得很差,但只要她提起想回家,洪女就燒頭髮、搥打臉部自殘,讓她不敢離開,令警方吃驚的是,洪女雖是女兒身,卻需索無度,     每晚要小女友和她發生性關係。

海山警分局尋人高手,巡佐蔡淑女、巡官張嘉仁說,陳姓女子17日被帶回海山分局,    不斷哭鬧,指稱「我很愛她(洪女),她除了沒有男人那個東西,那又怎樣…」,     18日陳女雙親帶女兒拜拜後,陳女神智已冷靜,不再對「男友」死心塌地,        陳女雙親總算放下心中大石頭。

《版主碎碎念時間》

什麼東西ㄚ... ???  拜拜就能改變性向? 

靠!小女生性向未定、又隨便就直說,幹麻扯東扯西的? 今靠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