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們成為人母的曲折歷程。(2012/03/15)
乍一看,詹妮弗·森德和琳達·博儲(Jennifer Snyder and Linda Borchew)這一對, 和普通人的差別實在是有夠大。琳達在伊利諾伊州的Des Plaines市長大,是猶太人。詹妮弗在伊利諾伊州中部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小鎮長大,長老會(一種由年長會員 管理運作的宗教組織)就是她的爸爸媽媽。
她們的相識可以追溯到1997年。當時兩人都還是學生,都瘋狂迷戀女子壘球。 她們的愛情和很多在學生階段發展起來的女同性戀戀情一樣,開始是閨蜜;慢慢的,某些比友情層次更深的情感逐漸萌生髮芽。
10年後的2007年1月4日,加拿大的尼亞加拉瀑布見證了兩人在法律意義上的 結合。結婚後,兩人在伊利諾伊州的霍夫曼區定居,過著幸福感恩的生活。
詹妮弗說她的父親說過,最痛苦的地方是他的『爺爺』夢徹底破碎了。 但現在已37歲的詹妮弗可不打算就這麼一輩子沒有寶寶。為了達到這一夢想,她們 用了5年時間,花了超過5萬美金。琳達說:「當時我們完全不知道結果會是怎樣。」
同性伴侶擁有孩子,起始於約30年前。在這30年裡,一直在增加。時至今日, 在決定結合成為家庭、是否要領養/代孕孩子時,同性伴侶仍然面對各種各樣難以 想象的壓力。
儘管詹妮弗和琳達在爭取寶寶路上遇到的一些困難和那些不孕異性伴侶遇到的困難 並無不同,但她們更大的困難則是來自於同性戀的身份所帶來的各式各樣的阻礙。
根據2008年的一項覆蓋全國範圍的社會調查結果,現在19%的男同性戀伴侶、 接近50%的女同性戀伴侶有孩子。隨著更多的州立法承認同性婚姻(馬里蘭州在 2012年3月剛剛通過同性婚姻法,是繼馬薩諸薩州等7個州之後,第八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當然也有一些州界限模糊(例如承認同性伴侶部分法律權利,但是沒有將 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伴侶孩子出生以後隨之而來的問題也會越來越多。
對於詹妮弗和琳達來說,她們的關係能否得到承認,影響了她們很多決策。 例如,到了臨產的時候,可要注意不要跑到一個根本不承認同性伴侶生孩子的醫院去。
芝加哥的一位專註於LGBT群體權益的律師Jill Metz說,「假設你和愛人組建了一個 家庭,可是不被主流認可,你們的合法關係就會有軟肋,而你可能根本意識不到 軟肋的存在。情況總在變,很複雜。」
起初,女同性戀者只意識到她們需要很強大的經濟基礎,寶寶才有保障。 但她們沒有意識到的是,更需要的是耐心。首先,想要寶寶,女同性戀者需要找到 一家醫院的婦產科願意做人工授精。與試圖人工授精的異性夫妻不同,很多東西到了同性伴侶這裡,就行不通了。
詹妮弗無奈地說,「很多拉拉開玩笑說,自己在家用超大型針管,自己受孕算了。」幸運的是,詹妮弗和琳達最終在芝加哥女性健康中心得到了幫助。琳達的卵子和 捐贈者的精子在體外結合,受精卵再植回琳達的子宮裡。詹妮弗說,「(由於用的 不是詹妮弗的卵子)孩子身上沒有我的基因。琳達的身體狀況比我更適合受孕。」
可是,體外授精11次都失敗了。看來困難不僅僅是找到肯幫忙的婦產科,成功 受精太難了,芝加哥女性健康中心也無能為力。
詹妮弗和琳達轉而考慮收養。但收養這條路好像更艱難。中國不再給單身女性 提供收養機會,天主教群體也在遊說反對把孤兒交給同性戀伴侶。即使一些不那麼 敵意的收養組織也沒什麼好結果,他們只給同性戀伴侶提供已經比較大的孤兒或者 殘疾寶寶。
再大的困難也不能阻攔詹妮弗和琳達要寶寶的決心。她們這次又來到一個專業 的受孕醫學機構尋求幫助。在這裡她們遇到了凱若琳博士。凱若琳博士試圖把冰凍的胎兒初期胚胎植入琳達體內,看能否懷孕。
很不幸,沒有一次成功。
在這一行幹了40年,凱若琳博士見過很多一開始無比積極的同性伴侶。但是從未見過像詹妮弗和琳達信念執著堅持的伴侶。
凱若琳博士又為這對波折的情侶提出些新建議,例如,讓詹妮弗來試試懷孕。 果然,嘗試把受精卵植入詹妮弗的子宮以後,超聲波檢查有了反應!超聲波里聽到了詹妮弗的子宮裡有心跳!
「我們倆都激動的哭了」,琳達說。
高興勁過去以後,嚴肅的法律問題又來了。雖然用的是詹妮弗的子宮,但是卵子來自於琳達,詹妮弗在各種法律文件里只能以「代孕者」的身份出現。這「代孕者」的用詞給她們帶來了很多麻煩。詹妮弗和琳達居然需要聘請律師來證明,詹妮弗不是「騙取」琳達卵子生的寶寶。最後努力的結果是,詹妮弗在法律文件中被列為 「生母」,最後琳達只要走一個領養程序即可兩人同時擁有此寶寶。 琳達傷心的說,「人工授精的異性夫妻,怎會這麼麻煩。」
這種異性/同性伴侶在受孕時的不平等並不奇怪。
去年一年裡,全國同志權益中心就收到了約1000個同性戀者打來的有關受孕時不平等的諮詢電話。這個問題在當事人從一個州搬到另一個州后,更加凸顯。因為相關法律也隨之變動。
艾倫庫伯,西北大學的心理學家,同時也是一個著名的有關LGBT博客的作者。他對這些法律上和實踐中的不平等很有研究。在庫伯教授的博客里,他分享了很多同性伴侶為人父母的故事。
例如,有時一方去醫院探望,另一方會被醫院禁止;未貢獻精子/卵子的 那一方,在辦理孩子的醫療保險時,會被告知無權干涉。「在和孩子有關的事情上,我們現在的法律系統過度敏感了,同性伴侶想合法要孩子太難了。這很大程度上是 非法移民被驅逐出境后,孩子留下來造成的後遺症。不僅這些孩子需要有人管。 同性伴侶的孩子,也需要爸爸們和媽媽們。」
回到詹妮弗和琳達的故事。詹妮弗羊水破了以後,她們花了1小時趕到Evanston 醫院。她們選這家醫院是因為它肯為同性孕者接生。可不是么,沒人想在接生到一半的時候還要拿出她們當時在加拿大尼亞加拉瀑布結婚的證明來論述一番她們的關係 確實是合法的。琳達說,我們已經歷了這麼多,不希望在最後關頭出什麼漏子。
2月20日,經過32小時的分娩準備,她們的兒子Dagan出生了。一個足有8磅多的大胖小子。媽媽們說,這是她們眼中完美無暇的天使。
由於琳達家裡沒有男孩,詹妮弗希望琳達家族的姓氏「博儲」可以保留下來。 所以孩子的姓也用了「博儲」。另一個用「博儲」的原因是,詹妮弗希望這樣做了 以後,沒有人可以質疑琳達的母親地位。
接待完一波又一波的前來祝賀的親戚朋友們,Dagan在嬰兒室安詳平靜的睡著了。媽媽們在Dagan旁邊放了琳達最摯愛的祖母照片,還有詹妮弗13歲時打零工買來的搖椅,為今天這個神聖日子而準備的搖椅。
詹妮弗說,「抱著他的時候,才發現,我們經歷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此時此刻,我們的未來充滿了幸福和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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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愛白網
作者譯者:夏雪 編譯
2012-03-15
《版主ㄉ話》
以台灣目前的現況來說,是不可能達成這樣的要求、規劃,
但我還是希望可以開放"領養"這方面的管道,
不管是異性戀、同性戀都可以領養都好,
因為小孩本身就是無辜的,有人領養總比被棄養的好,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