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妳死!跆拳少女(拉子)當街踹母。(2012/03/06)
【吳傑沐、楊永盛、黃瑞娟╱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名疑有同性戀傾向、小學練過跆拳道的國二女學生,不顧母親反對,堅持 要與大一歲的學姊交往,前天母親撞見女兒又與學姊約會,母女大吵後,少女惱羞 成怒,當街踹打母親,甚至揚言:「打給妳死!」被少年法庭法官依犯傷害直系 尊親屬、恐嚇等罪裁定收容。受暴母親(三十八歲)難過的說:「這是女兒第一次 打我、恐嚇我,我不會畏懼,只是很心痛。」
警方調查,這名十五歲少女上星期逃學近一星期,都躲在學姊房間,上周四被 「女友」的爸爸從床底下揪出,並通知少女母親帶回,母親為杜絕兩人交往, 除不准兩人聯絡,還對女兒的學姊提出和誘罪告訴,但反激起少女的抗拒心理。
前天早上少女謊稱外出找同學。未料,母親稍後出門買菜途中,又看到女兒竟與學姊約會,氣得趨前斥喝女兒:「妳給我馬上回家!」
兩人叛逆結伴逃學
但少女哭說:「我不要!」還嗆說:「我很想打死妳!」母親索性蹲在地上回說:「給妳打啊!」沒想到小學曾學過跆拳的少女抓狂似的,朝母親胸前狠踢一腳,接著又以左手勒住母親脖子,還歇斯底里大喊:「打給妳死!」並右手捶打母親數拳, 路人見狀趕緊報警。受暴母親雖身上有多處瘀傷,警訊時向警方說,女兒的父親在 警界服務,四名子女都是由她一手帶大,沒想到女兒竟為了「女友」對她暴力相向,真的讓她很痛心。
校方表示,少女與學姊兩人常形影不離,甚至結伴逃學逃家,還有吃安眠藥、割腕 自殘的紀錄。學校輔導老師曾經多次約談,但兩人叛逆心重,依然我行我素。 毆母少女在學校接受輔導時,對交友、逃家行蹤或心理困擾,她都避而不答。
密友未必是同性戀
減壓門診醫師李光輝提醒,青少年時期重視同儕,常會出現「同性仰慕」的傾向, 但青少年時期的「同性密友」不一定會演變成同性戀。性別人權協會祕書長王蘋 表示,父母親應以平常心看待同性戀,切莫演變成兩敗俱傷的衝突場面。
父母管教子女注意事項
★每天一定要撥些時間陪孩子,即使是10分鐘,也有助親子關係
★要以關懷、體諒化解親子間發生的緊張與衝突
★不要在外人面前批評子女
★誤會子女時,應勇於向子女道歉
★多與親友往來,若有親子問題,才有請益的對象
★如果有教養方面的困難,要勇於求助
★不要動輒出手打罵,如此只會讓親子關係降到冰點
資料來源:苗栗縣警局
《版主ㄉ話》
基本上,我不認同王蘋說的"密友未必是同性戀"這八個字。
因為到底是不是、也不是這些人說了算,而是當事者的心理認同。
文中的主角毆打媽媽雖有不對,但如果身為家長的人不要苦苦相逼、各退一步、 好好溝通,沒有人會希望是這樣的局面;畢竟現在的小孩不比以前,事事都以父母 為主、為天,身為父母的人,如果還不懂得時事變遷,最終也只會造就更多的悲劇 而已(例如自殺、自殺、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