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7 06:32:12→☆ 魅格格 ★←

5女性虐少女,水管捅下體。(2009/10/13)

〔記者何瑞玲、吳仁捷/台北報導〕

台北縣驚傳女女性侵案!女同志黃金惠不滿乾妹妹被欺負,
涉嫌夥同4少女、1男子圍堵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先自慰供觀賞後,
再以水管捅被害人下體,樹林警分局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
板橋地檢署,檢方複訊後向法官聲押獲准。

北縣警方與板橋檢方調查,17歲少女「小黃」(化名)
上週從中部北上打工,寄居板橋市18歲友人黃金惠的住處,
小黃疑和黃金惠的乾妹妹發生口角,口角原因是小黃要介紹女網友
給乾妹妹認識,最後卻介紹兩名男網友。

黃女疑因不滿乾妹妹被欺負,吆喝平日跟隨她的4少女及1男子圍堵
被害人,押到多處地點先聯手痛毆,再拿中秋節的烤肉架丟被害人,小黃被打得遍體鱗傷。

為了給小黃好看,其中一人還進一步強脫小黃長褲和內褲,
另有兩人掰開小黃雙腿,不顧被害人月事來潮,強迫被害人自慰
供他們觀賞,黃金惠則拿塑膠水管插入小黃下體,隨後因小黃
極力掙扎,數人才停手。

少女受創後,11日下午3時到樹林火車站打算搭車南下返家,
途經樹林派出所,愈想愈不甘心,決心給施暴者一個警告,遂進入
派出所報案;小黃初始報案,只告知是遭毆打,後在志工追問下,
道出下體痛痛的,並說出上情,警方改以性侵害案受理。

警方已帶回黃女與其中3名涉案少女偵訊,黃女辯稱
「只是想給小黃一個教訓,並沒有強暴脅迫她,她也沒有反抗,
根本看不出來不願意」,警方訊後將黃女移送法辦,
並隨案護送3少女至少年法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版主ㄉ話》

真是不知道現在的小孩到底在想什麼ㄟ... (生氣>"<)
就這樣的一點小事,有必要搞到這樣殘忍複雜嘛!?
這樣有比較"ㄑㄧㄚˊ ㄧㄚ˙"嗎? (真是夠了!)

"交友不慎"→ 我們可以列為"拒絕往來戶"。
"網友邀約"→ 我們也可以帶朋友同行。

只是如此簡單的一道手續,竟會演變成這樣"脫軌"的暴力,
我還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ㄚ... (= =")

再說交朋友有百百種方式,也不一定要依靠人家介紹吧?
(觀念還真是偏差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