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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讓想當媽媽的女性ˋ有當媽媽權利_2009/05/09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9日電)

婦女新知基金會在母親節前夕提出呼籲,要求放寬人工生殖法適用規定
及法院機構收養人資格認定,讓想當媽媽的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
也可以生、養小孩,擁有當媽媽的權利。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在台北市艋舺廣場舉辦
「母親節不快樂--還給不婚女人當媽媽的權利」記者會,
邀請同志團體到場參加,要求能放寬人工生殖法,使單身女性及女同志伴侶
能接受人工生殖,並可收養子女,讓想當媽媽的女性,能夠有當媽媽的權利。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陳昭如說,目前台灣收養制度,必須經過法院裁定
或社福機關的評估;法院及社福機構認定收養人時,要求收養人條件必須為
婚姻中的夫妻,拒絕單身女性及女同志。

她強調,異性戀夫妻組合並非唯一適合生養小孩的家庭形式,
就實際案例而言,社會上有很多不適任的父母,都是婚姻中的夫妻。

陳昭如表示,人工生殖法規定,只有不孕夫妻可作人工生殖,
想生小孩的單身女性及女同志無法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小孩,
台灣藝人藍心湄、白冰冰到國外「借精生子」,就是受限於相關規定。

女同志拉拉手協會副理事長小逸表示,協會會員中有不少想當媽媽的人,
因無異性戀婚姻,又是同志身分,在社福機構及法院認定收養時,都被排除。

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女同志團體在記者會中呼籲相關單位,打破現有法律及社會觀念,讓想當媽媽的女性,能早日以媽媽的身分,歡度母親節。

《版主ㄉ話》
嗯...
我也是希望能有一個跟自己長得很像的BABY~
不過這對我來說,還真的是有很多困難= ="。
但我覺得婦女新知基金會在推動這個制度的同時,
最重要的重點還是要看"對象"是否有這能力養小孩吧!
要是人人都不侷限於條件,有人生一生後悔了,
那這樣無辜被生的小孩很可憐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