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0 16:23:40→☆ 魅格格 ★←

同性戀吃裡扒外串通慣竊偷錢ˋ竊賊自首不成_2009/01/19

新竹縣兩名在加油站工作的女同性戀,因不滿老闆娘百般刁難,
竟串通一名男慣竊闖空門偷錢;案發後其中一名女同性戀坦承犯案,
這名竊賊見東窗事發,竟跑到外縣市的新竹市「自首」,欲減輕其刑;
不過為時已晚,警方已寄發通知書,嫌犯乾脆一逃了之。

警方表示,在竹北市中正西路一處加油站工作的林玉蓉(十九歲)、
廿五歲謝女,因不滿老闆娘平時對她們屢次刁難,竟聯手策畫叫唆廿六歲的
范姓慣竊闖空門偷錢,想藉此報復。

謝女在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平安夜值大夜班,凌晨一點時,休假的林女,
騎機車攜帶消夜來給謝女,然後再騎車去載范某,然後繞到加油站後方
讓他下車,自己再到加油站和謝女聊天,製造「不在現場的證據」。

范嫌用力推開一樓辦公室冷氣機孔進入,豈料竟觸動三次警報系統,
還製造巨大聲響。不過,由於辦公室外有兩女把風策應,且無人發覺有異。
范嫌成功進入辦公室後,將抽屜裡的六萬五千餘元現金偷走,
並將監視錄影器的電腦主機搬走,再丟棄在溪州橋下,企圖湮滅證據。

范嫌得手後分贓各一萬元給兩女,三人以為毫無破綻,豈知老闆娘認為
兩人根本就有問題,警報系統響了三次竟毫無警覺,實在有虧職守,
氣得將兩人炒魷魚。

警方也覺得有員工內神通外鬼,於是約談兩女,但謝女不到,
林女終坦承與謝女唆使范嫌行竊。警方於是寄發通知書,
要求兩人盡速到案說明。

范嫌知曉後,恐嚇林女說:「不要亂說話,自己把這件事情擔下來,
就算警方約談,打死他都會不會承認」,但林女不理會,去年十二月卅一日
再度前往警局作筆錄。范嫌見案情已經曝光,翌日竟異想天開的,
跑到新竹市警察局刑大「自首」,希望警方還沒抓到他之前減輕其刑。

殊不知,范嫌的行為僅能算投案,警方表示,自首成立條件,
是在警方尚未得知嫌犯真正身分前,警方既已寄達通知書,並不算自首。
范嫌見自首無法成立,迄今仍未出面說明。

《版主ㄉ話》
單以工作來說… 光是機車的老闆就分很多,如果無法適應環境,
那就是只有離開,不是嗎?
最後搞成這個樣子有什麼意義?
只會加深外人對圈內人的壞印象而已,
『T』已經很難找工作了,這樣搞下去,豈不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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