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9 07:38:38→☆ 魅格格 ★←

硬上勃起男ˋ漢狡辯:我被捅_2008-10-02

【楊勝裕╱新竹報導】
一名疑為零號的同性戀男子,於薔蜜颱風襲台時,在新竹火車站前發現一蹺家遊蕩的高中男生,被風雨淋得全身濕,即將對方哄騙到旅館看A片,他先幫高中生打手槍,再趁對方勃起時,一屁股坐上,讓對方雞姦他直到射精。
警方據報循線抓到男子時,他竟說:「是我被捅(雞姦之意)耶!怎麼是我強姦對方、變成被告?」

*不齒行徑
對嫌犯黃姓男子(五十二歲)裝無辜的說法,辦案警方人員翻出《刑法》條文指出,只要違反對方意願而為之性交,即觸犯強制性交罪,且對方又是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的高中生,依法可處七年以下徒刑,黃嫌才默認,全案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黃嫌雖已婚並育有子女,但疑為零號同性戀者。本周一颱風天,他在新竹火車站前廣場,發現從苗栗蹺家到新竹遊蕩的十五歲的高中男生,因火車停駛無法回家,全身濕透,躲在走廊避雨,於是上前搭訕。
「我被強姦了」

身材精壯的黃嫌佯裝好心,勸高中生去旅館洗個熱水澡,才不會感冒,高中生便搭黃嫌的轎車到火車站附近一家汽車旅館,兩人先後洗完澡便包著浴巾躺在床上休息,並一起看A片。

不料黃嫌趁機毛手毛腳,幫高中生打手槍,高中生很快就勃起,黃嫌即趁勢一屁股坐在高中生身上,上下晃動,高中生不知所措下,不一會兒即射精,才將黃嫌推開,穿了衣服,氣沖沖跑出旅館向服務人員說:「我被強姦了!」並向警方報案。
「愈想愈噁心」
高中生向警方供稱,自己沒有性經驗,對黃嫌的舉動愈想愈噁心。
警方以為高中生遭雞姦,查證才發現是慘遭逼姦,到汽車旅館找到一條疑似沾有精液及黃嫌體液的毛巾,並依旅館登記的車號,前天傳喚黃嫌到案。

黃嫌供稱,是雙方同意下發生性關係,還辯稱是他被姦,怎麼警方要辦他性侵害?警方翻出《刑法》說明,黃男才俯首認罪。
《版主OS》

天呀!我有種想要昏倒的感覺><"
那A安捏?超級變態ㄟ!!!
這種人實在把他"閹了"才對!!!
免得危害人間!!!
想不到,這年頭,男生出門也是"危機"重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