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6 09:16:29老頭妹

本席宣判




本席宣判   由於前面所犯下的罪太重

即使你到後來有努力改過   努力表現

但  看在你這段時間表現還可以

所以   本席決定對你處以緩刑  

希望你以後繼續好好表現   或許會有機會從來一次(從朋友做起)   

宣判到此   不得有任何異議   退堂


我:謝謝你   法官大人  我還是有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