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5 10:00:00艾力絲

《無罪的罪人》史考特·杜羅 2019-8





一直很偏好這類型的小說,
案件偵辦的過程抽絲剝繭,一層又一層,
法官、律師、檢查官、警察、鑑識人員、法醫,
這部小說的角色和過去看CSI犯罪現場和其他偵查類戲劇的主觀意識不一樣,
不是非黑即白,正義和邪惡的對抗,就是真實世界裡,你我周遭存在的人,

很純粹,就是一個死亡刑事案件,當中沒有真正的壞人,每一層相扣的,都有些屬於他們的私心、顧慮和理所當然,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責任,自己的意圖和私心,
他們都謹守自己應該做的事,執行本分,很清楚身為執法者的一方,應該做什麼,
努力找出證明犯罪者罪狀的證明,他們會犯錯、會有罪論、會懷疑每一個小小行為背後的動機,
對『動機』,犯罪者總是要有動機,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尤其這幾年台灣兇殺案最常出現的就是由愛生恨,
被告和被告的律師,永遠都會想盡辦法證明無罪,
如何反駁,如何說明,如何等對方犯錯,如何攻破證據,如何尋找破口,

律師最大的責任,就是相信自己的辯護人是無辜的人,
就像先前看過的『懲罰』,這是職業道德,到了這本書,高明的律師根本不問,
事實上真相其實是整個辯護過程中,他最不需要知道的事。對吧!?

看完有一種沈重感,無罪的罪人,
是呀!這個人真的無罪嗎?真相如果真的如此,他才是真正有罪的人。

而這樣的事件,
又讓我回頭思考一件事,精神官能症的犯罪判定,
愛到瘋狂之後出現的詭異的精神狀態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除非殺死你,否則我無法忍受別人。』
這種愛的形式又似乎不是旁人能接納的,但他的精神狀態告訴他你只能如此,
這無關聰明才智,無關家庭背景,無關學識水準,無關你的生活狀態,
單單只是一個人,在面對某一些事件時,精神壓力達到臨界點所做出的行為。


「我會試著解釋為什麼有一個女人會遭到殘忍的殺害,儘管我知道這樣的行為根本沒有太多理性,也是在無需太多辯解
但我一直認為那應該是為了我們兩個吧!為了我們的關係,也為了我們好,或許還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要叫我感到悔恨和慚愧。」.........書封上這樣寫著


看的當下,我真的很老派的只想到~點播歌曲:如果雲知道

#愛到極度瘋狂愛到心都匱乏
#無法忍受別人擁有你不是殺了他就是殺了你
#看著你受苦就幾乎脫口而出自己是兇手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