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30 03:59:19美莎莎

不可以共患難

感懷邇來諸多事端連連,冷眼觀之,唯世情冷暖不可不知也;世間行走,最怕那「可以同甘不能共苦」之人;特一一列舉各項細微末徵,故為此文,以為殷鑑。

凡有下列症狀者,諸君耳聰目明萬萬不可以與此輩小人共患難:

.謊話連篇流暢無比、誇大不實之人

.不懂將心比心,一味以自身亦無法完美達成之高度標準要求他人者

.受人點滴,不知感恩圖報之人

.自認世人皆負他,人人皆需為我,對我好是他應該,吃乾抹淨者

.自視能耐更勝他人,不知虛心受教者

.以貌取人者

.以貧富取人者

.吃碗內看碗外者

.不會游泳牽拖囊芭大球者

.老子永遠都是對的,如果有錯一定是別人的錯,總之我一定不會有錯

.人肉鹹鹹爛命一條,你奈我何者

.無有建樹,卻希冀成為意見領袖,強出頭者

.朋友相交,卻一再強勢要求他人配合自己喜好者;意見與我不同即萬般該死者

.見人落難,落井下石、雪上加霜者

.凡事以自我為中心,只知隨時滿足自己需求,不懂感謝他人善意者

.好大喜功,履履對於自己無權負責亦無法負責之事,信口開河,亂開空頭支票,「咒詛讓別人死」造成他人必需為之「擦屁股」者

.偷懶怠惰者

總而言之,遇有以上種種惡習之人,自當退避三舍,不宜與之深交;

需知凡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惡之處,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爾

上述各項,或有未盡之處,歡迎各位看倌於留言版內條列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