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1 00:18:57我要成立男性聯盟!
男人,好好享受歧視吧 - 祝賀女性專用車廂開辦
今天電聯車女性專用車廂試辦,婦權沙文進入新里程碑.
http://tw.news.yahoo.com/060530/4/36uh8.html
站在男權立場,當然是反對:
1.男性可使用的車廂將比女性少一個,這是對男性自由權的侵害
2.男性若踏入車廂,將被視為性騷擾嫌疑犯而加以阻止,
這根本是對男性人格尊嚴的莫大侮辱
台灣男人對於男權屢遭侵害,總是逆來順受甘之如飴,
如果不趕緊反制,
此事一定依然激不起一點波濤.
由於沒有法源依據,目前對於你們這些闖入的性騷擾嫌疑犯,只能勸阻.
對於日後立法通過,想當然爾是指日可待,
此後火車,捷運,都會設置這種男人勿入的車廂.
我倒是十分盼望立法通過,通過後我一定以身試法,
我這位性騷擾嫌疑犯一定不服勸阻,導致被開罰單,如果態度惡劣,
甚至被判拘役,我都歡喜承受.
等到我取得人身自由權被侵害的證據,就逕向大法官提起釋憲案,
我倒是想知道大法官如何解釋
為了防止女人被性騷擾而侵害男人自由權是合憲的.
http://tw.news.yahoo.com/060530/4/36uh8.html
站在男權立場,當然是反對:
1.男性可使用的車廂將比女性少一個,這是對男性自由權的侵害
2.男性若踏入車廂,將被視為性騷擾嫌疑犯而加以阻止,
這根本是對男性人格尊嚴的莫大侮辱
台灣男人對於男權屢遭侵害,總是逆來順受甘之如飴,
如果不趕緊反制,
此事一定依然激不起一點波濤.
由於沒有法源依據,目前對於你們這些闖入的性騷擾嫌疑犯,只能勸阻.
對於日後立法通過,想當然爾是指日可待,
此後火車,捷運,都會設置這種男人勿入的車廂.
我倒是十分盼望立法通過,通過後我一定以身試法,
我這位性騷擾嫌疑犯一定不服勸阻,導致被開罰單,如果態度惡劣,
甚至被判拘役,我都歡喜承受.
等到我取得人身自由權被侵害的證據,就逕向大法官提起釋憲案,
我倒是想知道大法官如何解釋
為了防止女人被性騷擾而侵害男人自由權是合憲的.
上一篇:男性主義論述
好笑
2009-02-17 00:13:24
>請各位反對設立女性專用車廂的大大們轉個念頭想一下~如果讓你們跟女人一樣挺著大肚子懷胎12月看你們會做何感想~還有你們沒嘗試到躺在生產台上痛苦的產下下一代的感覺~不要說什麼女孩子不用當兵都是男人在當兵不公平~那好呀..那就讓你們這些人去跟女人交換~她們去當兵而你們去懷孕看看~
這種論調講得頭頭是道
實則狗屁不通
我問你~女人得懷胎十月是男人害的嗎?
這是造物主的設計不要再牽拖男人了ok?
另外~照你這種邏輯
以色列女人要當兵
難道以色列女人都不會懷孕?
美國人是募兵制不用當兵
難道美國男人都沒卵蛋?
>你的話不過就是男人的好處越來越少才會在這邊叫
女人被壓迫那麼久也讓男人被壓迫看看吧
男人比女人還愛計較
啊這不就是報復心態嗎?有夠醜陋!
而且我有個疑問
現代的女人從未生活在古代
她們需要裹小腳嗎?她們需要遵從三從四德嗎?
她們有受過壓迫嗎?
那現代的男人也沒有生活在古代
他們也沒有去壓迫過女人啊!
所以這種古今不分的論調只是想占人便宜而已啊!
妳對"男人比女人還愛計較"感到不滿
意思是男人不能計較而女人可以計較?
那這樣不是想占人便宜是什麼勒
通
2008-12-10 13:28:33
你的話不過就是男人的好處越來越少才會在這邊叫
女人被壓迫那麼久也讓男人被壓迫看看吧
男人比女人還愛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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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類
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憲法第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女性都能成為女艦長,兩棲女蛙人,卻不能服義務兵役?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內政部回覆:
查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次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略以,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因此,兵役法(屬法律)第1條明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兵役法第48條規定略以,女子得依志願服士兵、士官役及軍官役。綜上,女子依法得志願服役,但無法定兵役義務。
Re: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如果主管機關對如此違憲及違反男女平等的規定視若無睹?卻要民眾遵守男女平權的要求,似乎成為最大的諷刺?
Re: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於 2008-12-01 AM07:33回覆
這回答真爛斃了
問題是問兵役法違憲,回覆回法律這樣規定,根本答非所問。
好歹提大法官釋憲49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