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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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類
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憲法第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女性都能成為女艦長,兩棲女蛙人,卻不能服義務兵役?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內政部回覆:
查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次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略以,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因此,兵役法(屬法律)第1條明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兵役法第48條規定略以,女子得依志願服士兵、士官役及軍官役。綜上,女子依法得志願服役,但無法定兵役義務。
Re: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如果主管機關對如此違憲及違反男女平等的規定視若無睹?卻要民眾遵守男女平權的要求,似乎成為最大的諷刺?
Re: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於 2008-12-01 AM07:33回覆
這回答真爛斃了
問題是問兵役法違憲,回覆回法律這樣規定,根本答非所問。
好歹提大法官釋憲490啊
好笑
>請各位反對設立女性專用車廂的大大們轉個念頭想一下~如果讓你們跟女人一樣挺著大肚子懷胎12月看你們會做何感想~還有你們沒嘗試到躺在生產台上痛苦的產下下一代的感覺~不要說什麼女孩子不用當兵都是男人在當兵不公平~那好呀..那就讓你們這些人去跟女人交換~她們去當兵而你們去懷孕看看~
這種論調講得頭頭是道
實則狗屁不通
我問你~女人得懷胎十月是男人害的嗎?
這是造物主的設計不要再牽拖男人了ok?
另外~照你這種邏輯
以色列女人要當兵
難道以色列女人都不會懷孕?
美國人是募兵制不用當兵
難道美國男人都沒卵蛋?
>你的話不過就是男人的好處越來越少才會在這邊叫
女人被壓迫那麼久也讓男人被壓迫看看吧
男人比女人還愛計較
啊這不就是報復心態嗎?有夠醜陋!
而且我有個疑問
現代的女人從未生活在古代
她們需要裹小腳嗎?她們需要遵從三從四德嗎?
她們有受過壓迫嗎?
那現代的男人也沒有生活在古代
他們也沒有去壓迫過女人啊!
所以這種古今不分的論調只是想占人便宜而已啊!
妳對"男人比女人還愛計較"感到不滿
意思是男人不能計較而女人可以計較?
那這樣不是想占人便宜是什麼勒
通
你的話不過就是男人的好處越來越少才會在這邊叫
女人被壓迫那麼久也讓男人被壓迫看看吧
男人比女人還愛計較
男生向前衝
吃屎
那男性平均壽命較短
是否該政府補助保險
男性疾病更比女性多
要給男生福利才是
路人甲
再以婦女專用車箱為例,要有婦女專用車箱也沒有說不可以,但是就必須要給男性另外的優惠,例如票價比較低或是什麼的,這樣不但可以顧到男女身體上的差異,也有機械式的平等,真平等是機械式平等和實質平等都兼顧的,只有機械式平等會因為天生上的差異無法落實,只有實質平等的話不過就是硬把不平等說成是平等罷了。
路人甲
上文中的168R說到機械式平等和實質平等這兩個詞彙,因此應該以體格來定出所謂的公平,但是我認為實質平等在意義上只是硬把不平等說成是平等罷了,真正的平等是機械式平等與實質平等同時實行的,例如168R說到的當兵問題,只丟一句實質平等就叫男性去當兵,這是催眠,告訴你這很平等~~這很平等~~這很平等~~這很平等~~,最後就以為好像真的平等,真正的平等是男性因為體格而當兵,但是在另一方面就要多提供福利(女性沒有的),以彌補其當兵的日子,這樣才是機械式平等和實質平等同實都有。
男生向前衝
拜託
豬頭先生
你少在那邊叫了
你要好好檢討為什麼當官的男人較多
因為現再有很多女生表面上自己很獨立
其實遇到事情不都叫男人解決
你說污辱你的男性主義
我覺的你那叫做奴隸男性主義或奴才式男性主義
你自己去看一下立法委員的得票率
因為婦女保障名額
男人得票數愈來愈少
甚至少於女人
你自己沒讀書
少來這邊叫囂
豬頭
版主回應
牠那個哪叫男性主義
應該正名為
男的女性主義
或是叫男人當女人奴隸的女性主義
豬頭
你大聲抗議「保障名額侵害男性參政權」
可是你沒看到這個社會只認為男性有能力,所以「穿裙的」被認為沒有大將之風,不夠格!所以所以,當官的都是男性,才有人要提女性保障名額呀!該不會你以為現在當官的都是女性吧?你男女不分喔!依你觀點,我們還需要設什麼身心障礙福利法嗎?那不都是保障身心障礙者有工作~搶你的工作耶...你怎麼不抗議?去推個「完好人聯盟」抗議呀!不然去抗議兒童青少年福利法呀!政府為了一群小孩,將你交的財政歲收給了他們耶!把小孩管死就好啦!
你懂不懂保障、保護的背後意義呀?你懂不懂弱勢才需要保障呀?你懂不懂弱勢是一種集體現象呀?社會學當掉重修!!
還有,拜託,別汙辱了我心目中的男性主義!!我可是愛死它了!
先讀讀書,充實一下知識,別小眼小鼻的以為保障名額限制男性的升官路。見樹不見林!!
版主回應
你好像貼錯地方了,不過沒關係.
既然你認為「穿裙的」被認為沒有大將之風,不夠格,那就應該澈底剝奪她們參政權才是,哪有反而給予保障之理?
反之,既然我們社會給了女性保障名額,就表示並沒有認為她們不夠格呀。我們有給兒童保障名額嗎?有給智能不足者保障名額嗎?
男生向前衝
現在女性主義橫行,拼命打壓男權,婦女同胞不會替男人想的佔大多數
現在的社會真是變了,當女人什麼都好,可以打男生又不怕被打,又可以很任性且不講道理,明明打起架來比男人狠,卻還可以要求性別不平等的特殊待遇,
就穿著方面也比男生多很多選擇,男生除了必須賺錢供養女生,在講道理時也說不過女生,
現在有很多政策及民間團體都在保護女生,而男生不但不受保護,受的約束也很多,
女生甩男生是男生不長進沒用,男生甩女生是男生花心,還得受輿論攻擊,
總之,男生鬥不贏女生,
因為大家都幫女生,
女生做錯事只要哭一哭就沒事,就算受到處罰,也不是多大的處罰,
男生做錯事就要被打被公敵,
一些罵女生的言論只要一發表就要受圍攻,
但女生常大言不慚的罵男生,
說實在,
愈來愈覺的男人很沒用,
古代男人盡義務享權利,
現代男人盡義務把權利讓給女人享,
雖然我是男生但我覺得女生比男生還優,
常常想幫我們男生說點話,但是卻沒得到共鳴,因為女生幫自己男生幫女生,女人只要不碰婚姻,,待遇比男生好太多了,
性別自信心全失,
感覺男人活著好像就是為了襯拖女人,幫女人做事,
現在是女尊男卑的時代,
大家難道不覺得,
好男人以及紳士這些名詞就好比古代的貞節牌坊,
約束男人的行為嗎?
現在的男生被女生欺負,
如果使用暴力反抗就是畜牲敗類人渣,
使用言語反抗就是愛計較小心眼,
只能默默忍受,還不能在別人面前哭出來,不然會被瞧不起,
再慘也慘不過當男人了,
沒什麼比當男人更慘的了,
也沒有比當女人更好的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
男人要團結
男人不能被女人打壓
我支持平等,但女權實在太高漲了。
版主回應
我完全同意你的觀點,尤其是一句,
-性別自信心全失-真是心有戚戚焉.
我提倡爭取男權來對抗女權
而非爭取平權來反制女權
這兩者有完全不同的態度
舉例來說,同樣都是反對婦女保障名額,
支持平權的說「這樣是看不起女人」
我則是大聲抗議「保障名額侵害男性參政權」
前一陣子沙豬要求修憲規定正副首長不得同性別,
支持平權的說「只要有能力,兩個都女的為什麼不行?」
我卻說「為何不准兩個都男的?根本侵害男士工作權!」
基本心態根本就不一樣,你看出來了嗎?
Minism
小姑娘你好像搞不清楚狀況:
1.如果妳慘遭鹹豬手,妳大可去提出預防措施,但是為何要以損害我的權益為代價?我有亂摸妳嗎?
2.男性遭受不合理待遇,僅僅是投訴是沒用的,
必須要有一個團體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
推倒女性專用車廂一事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只是向台鐵抱怨,根本不理我們,必須要展開連署行動,並持續砲轟,才會有所成效.
cathy
怪誰阿
不論是古代或是現在
慘遭鹹豬手的,是男性居多嗎?
沒有反抗能力,被拖著走的,是男性居多嗎?
如果男性自認為本身為受害者,常遭到不平等待遇者,工作際遇上永遠就是比女人低一等
非常歡迎你們去投訴,並提出舉證,相信一定會有人願意替你們抱不平的
Kilo
如果愛看戰史的朋友,
可能會有種感覺,
就是女權主義者很像越共,
對她們有利的時候,
就跑出來打權力爭奪戰。
不利時就聲稱自己的弱勢,
那領錢要權時,
怎麼就不會弱勢呢?
唉!
版主回應
女性主義跟共產主義本來就是好姊妹
君不見那些社會主義國家
及左派政黨(美國民主黨)
都十分迎合女權嗎?
唯有儘快成立男性聯盟
男人的聲音才可與之相抗衡
生魚片
站長說的太棒了!給你一百分! 沒錯 現再台灣女權已經是亞洲屬一屬二了 還老是在那裡爭什麼女權 真是賤到把禮義廉恥環給國小老師了 老是把自己說的多可連多可憐 硬起來的時候都只蠻恨無理 老是喜歡把以前女人被虐待的總總事情 套在現在男人身上 試問 那些被虐待的女人與我們何干? 是我們造成的嗎? 你要活在過去 是妳家的事 想當悲劇主角 你家的事 但請不要向瘋狗一樣的到處亂吠 至於這個議題 我也是非常反對 難道妳就那麼天真?難道這世界上只有怪淑淑?沒怪阿姨? 難道全車廂裡的男士都是變態? 設這總女性專用包廂 根本就是對男人的汙辱 決對要廢止! 不然以後大不了男生一箱女生一箱好了!
168R
■ 鄭淑丹
台鐵女性專用車廂實行一個月以來,不少人士質疑其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權,有違法違憲之虞,但筆者認為其並不違法亦不違憲。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另外,釋字211號及490號闡釋,男女生理上差異所生之社會功能有所不同,中華民國男性依法有服兵役之義務。男女之平等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設置女性專用車廂之立意,即為了促使實質平等之實現,並不限制法律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之目的,而為合理之不同處置。
既然設置專用車廂是為了防止女性被騷擾,因此為了使此項政策能夠持續下去,應有相關配套措施,例如訂立罰則等,才能真正落實兩性平等,也讓女性能夠更安全地搭乘台鐵。
(作者為台大國發所研究生)
就是有這種人喔!
版主回應
一頭婦權沙文豬的論調
如果牠們取得憲法詮釋權
大法官就會照著牠們意見走
想想連大法官都有1/4婦女保障名額
大法官會聽牠們的話的
為今之計就是成立男性聯盟
讓男性的意見能與女權相抗衡
如果我們的聲音夠大
大法官才會考量我們的意見
聲音不夠大
我們的意見就會被忽視
掌握權力的人掌握詮釋權
不論是性別議題還是憲法內涵
PaulLiu
台鐵有時一輛電車會不小心串上兩節婦女專用車箱, 跟本不是只有一節或只有第6車箱
我是這麼認為, 要講公平的話應該要再設一節男性專用車箱
peter
站長您好:針對中國時報在06月28日報導男客霸佔台鐵無能女性車廂受辱?
這位黃女記者報導是否太過於自由心證呢
peter
站長您好:在台灣鐵道網有人說女性專用車廂是違
憲,太過於牽強.並提出自己論點,不知您有何看法呢?
peter
站長您好:我用電子郵件給您回信了
藏鏡人
請各位反對設立女性專用車廂的大大們轉個念頭想一下~如果讓你們跟女人一樣挺著大肚子懷胎12月看你們會做何感想~還有你們沒嘗試到躺在生產台上痛苦的產下下一代的感覺~不要說什麼女孩子不用當兵都是男人在當兵不公平~那好呀..那就讓你們這些人去跟女人交換~她們去當兵而你們去懷孕看看~不要忘了古代的女人痛苦的纏小腳是為了要取悅誰~還不是我們男人一時快樂倒致她們痛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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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在反對設置女性專用車廂耶
你在扯女人懷孕生產幹嘛?
莫非你...
把女性專用車廂當成待產室?
清朝女人裹小腳關我們啥事啊?
現在女人有在裹小腳嗎?
古代女人痛苦一生
所以現代男人就必須對現代女人感到虧欠?
這是啥道理呀!
你是活在古代還是活在現代?
看你那麼同情古代女人的遭遇
搞不好你上輩子就是那個
裹小腳取悅男人的苦命女人呢!
peter
其實在下想的有關大法官釋憲及憲法的問題我都有想到.而且男生多了服兵役的義務.....所以說有些人得了便宜還賣乖簡直是罄竹難書啊...
我還看過一個更好笑的報導.在西元2150年時女性跑100公尺的速度會超過男生......呵呵呵簡直是科幻小說.就好比孔子讚美孔明神機妙算一樣耶
peter
呵呵呵.....你的論點及法條跟我完全一樣,我也打電話去修理台鐵了.....不過台鐵也很無辜老是被政客當籌碼...於情於理於法我都覺得不恰當...而且根本是違憲.我很少去做火車..但我今天就特地要去坐這個專用車廂.因為我看了非常火大.有空我們可以一起去做做啊
111
台灣女性地位明顯比日本女性社會地位要高的多,其實在台灣女性地位在亞洲來說已經屬一屬二了,但女性團體不滿足就是會一直喊....男女要平等.....,女權至上....(既然要樣樣平等?那女生也一起來服兵役吧)...,喊一喊是無所謂啦但也要看一下情況吧!如果男人都是洪水猛獸的話,那真的誠如另一位網友所說”女生都住北半球,男生都住南半球”一邊一國算了!又不是政黨在分藍綠,好像搞得男人都跟日本痴漢一樣是色狼勒!當你們在痛批”大男人主義.男女不平等”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到整個社會的觀感(明明聽到的就都是女性要爭女權...什麼的..還怪別人大男人??)???就好比這個”女生專用車廂”一樣?依我看女人永遠不會感覺到有平等的一天啦!就好比衣櫥內永遠少一件衣服一樣的意思
有鑑於此,在下尋找了憲法條文出來
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既然是一個平等之國家那此法案就很顯然的牴觸了憲法條文
立委難道不懂法律??或者要來增修憲法條文??
此做法已經在日本受到限制,也是觸犯憲法所已遭到國會警告了。
台灣難道不怕重蹈覆轍??? 明明遭到日本許多男性大罵”性別歧視”!
的確,這是違憲(中華民國36年12月25日公布)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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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類
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憲法第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女性都能成為女艦長,兩棲女蛙人,卻不能服義務兵役?任何法律與憲法抵觸者無效,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內政部回覆:
查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次查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略以,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應以法律定之。因此,兵役法(屬法律)第1條明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兵役法第48條規定略以,女子得依志願服士兵、士官役及軍官役。綜上,女子依法得志願服役,但無法定兵役義務。
Re: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如果主管機關對如此違憲及違反男女平等的規定視若無睹?卻要民眾遵守男女平權的要求,似乎成為最大的諷刺?
Re:女性不須服義務兵役,根本就違憲? 於 2008-12-01 AM07:33回覆
這回答真爛斃了
問題是問兵役法違憲,回覆回法律這樣規定,根本答非所問。
好歹提大法官釋憲49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