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7 15:31:48Freda
以貌取人有什麼錯??
前些時候,收到朋友從網路信件寄來一篇張曼娟寫的文章,題目是「談得來就好了」。在那篇文章的最後,她提到:「心靈能量是當對方希望獨處、有暫時的個人生活空間時,自己也能自得其樂,照顧好自己,生活過得愉快充實;當對方需要自己陪在身旁,一起分享心情與感覺時,則能排除所有雜務,全心全意將心靈交給對方。」
「心靈能量是當對方沮喪無助能適時給予精神上最大的慰藉與支持;當對方歡喜快樂,陪著一起高興、一起開懷大笑。」
「心靈能量是禍福與共,患難相扶持,做對方永遠的心靈伙伴、精神支柱。」
張曼娟這篇文章所要傳達的價值觀對許多人來說可能不是新鮮的,甚至對許多人來說,心靈或價值的契合,也就是張曼娟所謂「談得來就好」的人好像比較容易找到,但是在我看來,其實「談得來」的標準才叫做「高」。另外,不知道有多少人仔細想過,「以貌取人有什麼錯」?為什麼在這個時代裡,「以貌取人」似乎是一件很普遍,但卻又時常會被張曼娟這類作家反省的態度?這兩個問題是我在這篇文章裡想要跟大家一同來思考的。
針對第一個問題,也就是關於「談得來就好」比較容易,還是「價值契合」比較容易?如果大家有機會走在台北街頭,以女性為例,相信找到身高、經濟能力和學歷比自己好的人應該不難;如果從男性的眼光出發,身材和容貌姣好的美女應該也是不少吧!
如果不信,大家不妨做個實驗:以一星期一段時間為單位,將自己遇到,符合身高、經濟和學歷條件的人悉數記下,看看人數有多少。當然經濟和學歷如果不問很難判斷,但我們假定「從外貌或穿著打扮」可以猜測一下好了,相信累計的人數應該不少吧?所以,我覺得如果拿掉「價值觀」的相似性或只看外在條件,所謂「條件好」的人真是太多了!反過來說,如果大家回憶自己成長的經驗,從小到大跟自己價值契合、「談得來」的人又有多少呢?這個數字跟上述「條件好」的人相比,那個數量大呢?相信答案已經很明顯!
所以,以後當我們跟別人訴說自己未來希望的終身伴侶時,就很難再說:「談得來『就好』」;反倒是那些「以貌取人」的人可以說:「外貌可以『就好』」!換言之,我覺得要求「價值相契」的人,他們的期望不比「以貌取人」的期待低!
此外,有些人在反對異性交往和婚姻關係中「以貌取人」的主要原因,正如張曼娟在該文中所說的:婚姻不是一天兩天的外表接觸,而是長時間彼此相互扶持與包容的共同生活。但試問:有誰不喜歡美麗的人事物?有誰在婚姻關係中完全不看外表?為什麼大家要賦予「以貌取人」的價值觀如此低的評價?,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如果你自己很在意對方的外貌,而且願意因為這個外貌的因素去包容甚至尊重對方其他與自己的差異(甚至缺點),那麼,你確實有條件將外貌的優先性放在最前頭;反之,如果你想要在兩性交往或婚姻關係中保有某些特殊價值或其他習慣,而這項期待的渴望又高過對於對方容貌的要求,那麼,你最好將外貌的重要性放在尊重與包容之後!這話怎麼說呢?
舉例來說吧!如果張三在兩性交往或婚姻關係中看重的是 A 條件(例如愛整潔的習慣或包容力),但礙於 A 條件無法直接用實際的測量工具或其他計量的方式得知,所以我們便以 A 條件所能夠展現出來的 B 特徵(例如外貌),來判斷對方具有多少A 特質。當然,這樣做的先決條件是 B 特徵確實能夠充分代表或展現 A 條件的數量,如果我們找到的 B 特徵根本無法代表 A 條件,或是忘了我們當初以 B 特徵代替 A 條件的初衷,這樣的判斷的方式就根本無法找到我們想要的目了!!
同樣地,人們「以貌取人」的動機,除了是真的喜歡美麗的人事物以外,相信不少人也會認為外貌比較好的人,他在其他方面(例如勤勞、認真、負責、愛整潔、尊重……等)各方面應該也會有對等的表現,因為很多書本和老師都告訴我們:「一個人的內在會影響到他 / 她的外貌」!但是,某些「內在特徵」與「外貌」是不是真的成「正相關」?如果是的話,我們外貌來評斷一個人某些內涵其實並沒有什麼錯!
此外,對那些骨子裡就喜歡美麗人事物的人來說,「以貌取人」也不該受到非議,因為對他們而言,交往對象或終身伴侶容貌的美醜比心靈的或價值相契來得重要。當然在此同時,他們也就必須去承擔將容貌的優先性放在其他條件之前的風險,因為容貌姣好是不是就等於其他特質也十分優質,是值得我們好好評量思考的。
總之,關於「以貌取人有什麼錯」?「談得來是否比較重要」?的問題,我認為並不是「全有」或「全無」的兩極化答案可以回答的,因為容貌和內涵並非兩個對立或不可兼得的特質,而且也真的很少人真的只看重某一項而完全摒棄另一項。重要的是,當內在與外在特質無法兼得的時候,我們該將那一項特質的比重放得比較多?那一些特質應該具有較多的優先性?當我們將某些特質置於第一優先位置時,隨伴而來的結果是不是我們也願意去承擔?
「心靈能量是當對方沮喪無助能適時給予精神上最大的慰藉與支持;當對方歡喜快樂,陪著一起高興、一起開懷大笑。」
「心靈能量是禍福與共,患難相扶持,做對方永遠的心靈伙伴、精神支柱。」
張曼娟這篇文章所要傳達的價值觀對許多人來說可能不是新鮮的,甚至對許多人來說,心靈或價值的契合,也就是張曼娟所謂「談得來就好」的人好像比較容易找到,但是在我看來,其實「談得來」的標準才叫做「高」。另外,不知道有多少人仔細想過,「以貌取人有什麼錯」?為什麼在這個時代裡,「以貌取人」似乎是一件很普遍,但卻又時常會被張曼娟這類作家反省的態度?這兩個問題是我在這篇文章裡想要跟大家一同來思考的。
針對第一個問題,也就是關於「談得來就好」比較容易,還是「價值契合」比較容易?如果大家有機會走在台北街頭,以女性為例,相信找到身高、經濟能力和學歷比自己好的人應該不難;如果從男性的眼光出發,身材和容貌姣好的美女應該也是不少吧!
如果不信,大家不妨做個實驗:以一星期一段時間為單位,將自己遇到,符合身高、經濟和學歷條件的人悉數記下,看看人數有多少。當然經濟和學歷如果不問很難判斷,但我們假定「從外貌或穿著打扮」可以猜測一下好了,相信累計的人數應該不少吧?所以,我覺得如果拿掉「價值觀」的相似性或只看外在條件,所謂「條件好」的人真是太多了!反過來說,如果大家回憶自己成長的經驗,從小到大跟自己價值契合、「談得來」的人又有多少呢?這個數字跟上述「條件好」的人相比,那個數量大呢?相信答案已經很明顯!
所以,以後當我們跟別人訴說自己未來希望的終身伴侶時,就很難再說:「談得來『就好』」;反倒是那些「以貌取人」的人可以說:「外貌可以『就好』」!換言之,我覺得要求「價值相契」的人,他們的期望不比「以貌取人」的期待低!
此外,有些人在反對異性交往和婚姻關係中「以貌取人」的主要原因,正如張曼娟在該文中所說的:婚姻不是一天兩天的外表接觸,而是長時間彼此相互扶持與包容的共同生活。但試問:有誰不喜歡美麗的人事物?有誰在婚姻關係中完全不看外表?為什麼大家要賦予「以貌取人」的價值觀如此低的評價?,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是:如果你自己很在意對方的外貌,而且願意因為這個外貌的因素去包容甚至尊重對方其他與自己的差異(甚至缺點),那麼,你確實有條件將外貌的優先性放在最前頭;反之,如果你想要在兩性交往或婚姻關係中保有某些特殊價值或其他習慣,而這項期待的渴望又高過對於對方容貌的要求,那麼,你最好將外貌的重要性放在尊重與包容之後!這話怎麼說呢?
舉例來說吧!如果張三在兩性交往或婚姻關係中看重的是 A 條件(例如愛整潔的習慣或包容力),但礙於 A 條件無法直接用實際的測量工具或其他計量的方式得知,所以我們便以 A 條件所能夠展現出來的 B 特徵(例如外貌),來判斷對方具有多少A 特質。當然,這樣做的先決條件是 B 特徵確實能夠充分代表或展現 A 條件的數量,如果我們找到的 B 特徵根本無法代表 A 條件,或是忘了我們當初以 B 特徵代替 A 條件的初衷,這樣的判斷的方式就根本無法找到我們想要的目了!!
同樣地,人們「以貌取人」的動機,除了是真的喜歡美麗的人事物以外,相信不少人也會認為外貌比較好的人,他在其他方面(例如勤勞、認真、負責、愛整潔、尊重……等)各方面應該也會有對等的表現,因為很多書本和老師都告訴我們:「一個人的內在會影響到他 / 她的外貌」!但是,某些「內在特徵」與「外貌」是不是真的成「正相關」?如果是的話,我們外貌來評斷一個人某些內涵其實並沒有什麼錯!
此外,對那些骨子裡就喜歡美麗人事物的人來說,「以貌取人」也不該受到非議,因為對他們而言,交往對象或終身伴侶容貌的美醜比心靈的或價值相契來得重要。當然在此同時,他們也就必須去承擔將容貌的優先性放在其他條件之前的風險,因為容貌姣好是不是就等於其他特質也十分優質,是值得我們好好評量思考的。
總之,關於「以貌取人有什麼錯」?「談得來是否比較重要」?的問題,我認為並不是「全有」或「全無」的兩極化答案可以回答的,因為容貌和內涵並非兩個對立或不可兼得的特質,而且也真的很少人真的只看重某一項而完全摒棄另一項。重要的是,當內在與外在特質無法兼得的時候,我們該將那一項特質的比重放得比較多?那一些特質應該具有較多的優先性?當我們將某些特質置於第一優先位置時,隨伴而來的結果是不是我們也願意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