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
隱瞞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刻意編造故事,還是只表現出想讓人看見的那面?前者是說謊,後者卻讓人難以判斷。有時因為他人笑,所以也得笑得開心。否則他人會認為你不認同他。
突然開始懷念大城市的冷漠,陌生人各走各的路,默契的保持距離。最近的時候是搭大眾交通工具,難以避免的、偶爾的、湊巧得擦撞到肩膀,性騷擾變態此時才有機可趁。感覺上絲毫沒有優點,但相較於鄉下熱情如火的文化,實則令人吃不消。在需要幫忙時,確可發現人間四處皆溫暖,相對道德感較重的思維,會在不道德事件發生時,隨處可見的指點變成了機關槍。
凡事皆一體兩面,喜歡那個人的同時,也會發現那個人的缺陷。「距離是種美感」那情人間為何總愛將距離縮短得只聽得見彼此的呼吸聲?成天膩著只看見眼中的蘋果,連周遭的路人都得讓他們三分。距離遠得連網路都感覺不到碰觸時,陷入了憂愁,懷念起記憶中的美好。
幸福想當然耳並非如此。當蓋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時,環繞在腦中不散,是沙漠女人癡情於綠洲等牧羊少年回去,不論是否會等到,而煉金術師說,真愛不因距離而改變。套入別種方程式,於母於父於兄於姊,確實不因距離拉遠而減少我對他們一絲一毫的愛意。
但從外在透露讓其他人知道的自己,塑造的形象,並非如此。好強好勝的舉手投足,犀利嘴裡不饒人的壞嘴,誇張放肆的大笑,我曉得。某些成分我在表演。人生是一場戲,連人格都需要裝飾點綴一番。與其沉浸在人情世故中,寧可窩在書局啃書,聽音樂,什麼都好。人類與人類間的連結,耗費心思,不揣測誰的心思,他人揣測你的。捉風捕影。看到黑影就開槍。
鬼影追追追。每當我赫然聽聞新消息時,讓我困惑的是:這麼多人關切這一切微乎其微的小事。誰在乎?我只喜歡聽到朋友跟我說他的親身經歷,好玩的、新鮮的、感傷的或者遺憾的,那是我所在乎的人的人生。其餘的,他們的人生。
花邊新聞總是讓人好奇,曾任美國總統傑佛森與他的管家有私生子令人好奇,二十世紀出傑出建築師萊特的婚外情,在美國領土捲起風暴。耳朵無所不在,而人云亦云及以訛傳訛演化的產物成了世紀大怪獸。胡市長於中興大學受邀演講時,一名大學生跟胡市長嗆聲,後被搜身搜出美工刀,成了謀害市長。新聞媒體大肆炒新聞,愚民樂於腥羶色,媒體製造與創造之。事實真實性,無人探究。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得知達爾文眷戀男孩時,引起軒然大波。又得知李白有男寵時,亦令人喧嘩。因為他們是藝術家嘛。如此風涼話。勇於做自己的人是少之又少,已達二十一世紀的今日,揚起女權主義的旗,其實不斷模糊焦點。
Bill of Rights人權宣言,十八世紀珍貴產物,迄今仍有死刑存廢論之議題。書念得不夠多,如同莽夫。書中自有黃金屋,早已消失匿跡,萬般唯有讀書高?越讀越糊塗了。
當你說著那些我聽起來可笑的話語,另個黑鍋往我身上掛。然淡然笑笑,還是別洩漏心聲了。不是秘密更不是秘辛,我想我有保持緘默的權利,留給真實一點尊嚴。亦非隱瞞。若真實的宣洩輾轉成了殺人的利器,你相不相信,一開始那句話單純的如同「我愛你」這樣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