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6 23:13:00紅豆湯小姐

我們,青梅竹馬 (一)

從國中認識到現在,已經邁向第11個年頭。

嗯,有夠長的一段日子。

今天想到很多小時候的事情(以前的我們,應該都算是小時候吧?!)。
第一次,我們一起被帶到警察局。國三畢業那年。
原因只不過是深夜未歸,在外遊蕩,被警察叔叔抓到警察局,你們男生先被帶走,我們三個女生後來才被抓到,而且還被警察叔叔追了一小段路。
到了警察局,我們其實都嚇壞了,因為我們也沒做壞事,只不過無照駕駛加上三個人"三帖",然後我們又剛好未滿18而已。
就這樣,被帶到警局。

更狠的是,通知家長來帶回。
我印象很深刻,當警察叔叔說出:請問是***家嗎?"我的心都涼了一半,因為我想待會兒我一定會被痛打一頓。
因為我跟家人說要在同學家烤肉順便住她家,沒想到只不過出來晃晃就被抓,而且半夜接到警局的電話應該就會嚇個半死了吧!

同學的家長陸陸續續的來了,你媽也來了。
還看了我一眼,可能覺得怎麼我們又在一起,不過那時候我們明明就還是清白的!!!
兩點半多,哈哈,我看到我親愛的哥哥來了。
還好是他,不然我鐵定被打個半死。

不過看到是哥哥,我還真感動,還哭個半死,哭著跟他說:以後我不敢了啦!你不要跟媽媽說啦!(馬的,到現在我哥有時候還會拿出來講,不過證據已經被我撕毀了...。)

自從那一次之後,我不太敢找你,怕你媽覺得我怎麼樣。
不過說真的,小時後膽子真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