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4 22:05:57盎斯

赴日留學生必見--留學生住宅總合補償

盎斯賃租的公寓快要租約期滿了。由於現在住的公寓離學校近, 而且我順利的話再過幾個月就畢業了, 所以懶得找新居, 決定要跟我的房東續約。

留學生租房子總是要保證人的, 有認識的人或者教授願意當保證人很好, 但幾年前我搬到現在的公寓時, 我的新房東 ( 也就是現在的房東 ) 告訴我他們也接受學校的留學生中心當保證人, 我就一直愛用到現在。我的房東是一家在東京擁有多棟公寓的公司, 每次和我接觸的都是公司的某職員T。T桑雖然是個油面捲毛, 渾身充滿煙味的歐吉桑, 但是知識頗為豐富而且還滿熱心的。大概和我一樣住在這棟公寓的東大生不少, 所以他似乎連留學生中心的作業時間也頗能掌握。真是人不可貌相。

連絡了T桑我準備要續約後, 他拿了更新契約來跟我說要請學校的留學生中心在保證人欄再蓋章。到留學生中心申請時才發現公寓租約期滿, 我加入的留學生住宅總合補償也期滿了, 所以還要再繳一次錢。所謂留學生住宅總合補償就像是一種保險, 加入留學生住宅總合補償就像是買一份保險。不小心損壞房屋啦或造成其他房客傷害被求償時, 留學生住宅總合補償會幫你負擔一部份的錢。保險種類很簡單, 只分保險期間分一年和兩年。我買的是兩年的保險, 費用是¥14,000。對於在日本舉目無親的留學生來說, 加入這個制度的好處是比較好找到保證人。我的房東和學校的留學生中心都要求我加入, 所以我只好為大家買一份安心, 買了以後我也就忘了。

契約更新還要繳相當於一個月新房租的"更新料"給房東唷! 即使房東沒有幫你reform, 還是得給他這筆一去不回的錢。雖然不太合理但早早就聽前輩們說過, 所以心裡準備是有的。同樣不合理的還有新租房子時要給房東的"禮金"。"禮金"不是押金唷, 也是要不回來的, 白白送給房東的錢。相傳禮金制度始於東京大震災。由於災後房屋倒塌, 造成可住的房屋不多, 能租到房屋的人對房東千恩萬謝之餘, 總會準備一份錢給房東當作謝禮, 因而有了給房東禮金的習俗流傳至今。然而今日房市可不比往昔, 除了搶手地段, 空房率聽說很高呢。應該是房東要給房客禮金才是, 偏偏現在房東們還是理直氣壯地在廣告上地房租外令註禮金x個月敷金y個月。通常x=2, y=2, 加上頭一個月的房租, 剛搬進新家就得流血將近半年份的房租 ! ( 敷金=保證金 )

你問我為何不住學校宿舍嗎? 因為學校宿舍離學校都很遠。車程大約一個小時。建在校內的宿舍是給附屬醫院的護士們用的, 只可遠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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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住宅總合補償
http://www.jees.or.jp/crifs/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