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5 00:29:41+ M +

有˙罪

當一段感情結束,
一定是由一方先提出分手
說出口後,
往往就被貼上"罪人"的標籤

就算說什麼一鬼堆的話
"我不想要拖累你..."
"我不是你想要的..."
"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 我配不上你..."
說這些,
好像是在為自己贖罪
讓自己變的神聖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很殘忍的現實遊戲
傷了對方的心就是不對,
那自己的感情就不重要了嗎?

說分手,還真是一門大學問
普通朋友? 從此決裂?
往往就只有這兩條路可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