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01 12:09:44采庭

我國將對醫學教育實施認證以確保教學品質

新華網北京3月31日電(記者周婷玉、吳晶)教育部、衛生部日前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醫學教育工作提高醫學教育品質的若干意見”中明確,實施醫學教育認證,保證醫學教育教學品質。     
    意見指出,要建立政府、社會和學校有機結合的醫學教育品質保證體系,開展以本科醫學教育標準為依據的醫學教育專業認證工作,以認證結果作為審核醫學教育招生規模的依據,並將認證結果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意見還明確,高等學校增設醫學類本科和專科專業,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教育部,教育部徵求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意見後審批;增設醫學相關類、藥學類本科和專科專業,須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徵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意見後批准,本科專業報教育部備案。嚴格控制中等教育醫學類專業招生。職業技術學院原則上不新增醫學類專業點,未經教育部批准的醫學類專業一律停止招生。進一步規範本、專科醫學類專業名稱,未經批准不得在專業名稱前、後加注專業方向。
    意見規定,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醫學相關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只允許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其中自學考試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各類高等學校遠端教育未經教育部批准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高等學校不得以聯合辦學形式在中等學校舉辦普通高等醫學教育、成人高等醫學教育。試辦初中畢業五年制醫學教育必須經教育部、衛生部批准。
    此外,意見規定,遵循醫學教育規律,嚴格控制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積極發展護理、藥學等衛生職業教育。(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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