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捉迷藏
第一次買小說時翻開後發現原來是本A書。
第一本買的漫畫翻開後發現是傳說中的BL漫。
第一次飯偶像團體才知道,世界上有百合這種深奧的詞彙。
啊,忘記自我介紹,我是瑟瞳。
當年純潔的我命運如此乖舛,這年頭要看個正常向的作品真的很困難。
在接觸以上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之前我的涉獵領域在奇幻文學、推理小說與詩集,完全跟三次元CP文八竿子打不著邊,而且距離上次自己寫東西也已經是八年前的事了。
因為真的很生疏而遲遲不敢開坑,真正勇敢跳下來的契機是來自噗浪,薰總的一句話。
詳細的我不記得了,只記得那句話的意思是,不管坑能不能填完,反正先挖再說啦。
那句話對我來說宛如惡魔的呢喃。(被薰總打
一開始想寫的只是06那場果醬的吻戲而已。寫到那裡我就很滿足了,沒想過可以寫到結尾,最驚訝的是我自己。
在這裡要先謝謝追文的大家,然後還有對不起我寫很慢OTZ。
沒有人催我還真的打算寫到06就給它停下來了,所以能夠完成是託大家的福喔。
雖然覺得自己寫得實在不怎麼樣,很多地方沒有編排好,途中也有卡住寫不出來的時候,或者草稿打完結果失蹤所以全部重寫的囧事。
不過啊,那句話是怎麼說來著?就算跳不出100%的舞步,也要跳出100%的氣勢。
雖然不是自己慣用的文體,挑戰起來有點難度,不過最重要的是盡全力還有不失初衷的熱忱, 這是我在寫的時候學到的事。
這是AKB48告訴我的,趁著還年輕就不要怕失敗,勇於嘗試向前衝就對了。
捉迷藏是我第一次寫的作品,不意外的話就這樣結束了喔。
暫時不會有番外篇......有梗的話可以提供給我,對這個系列有任何的評價也很歡迎隨時跟我說。
當然,如果有想吐槽的地方請不要跟我客氣,你知道,我的接受度就跟這篇開頭列的那些我看的東西種類一樣寬廣。
那麼等下次想要找死的時候會再開長坑的,到時候請多指教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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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要去買把鏟子送版主~
新坑大期待(貪心~)
吐槽沒有
只希望版主 下次給栗鼠白菜戲分多點 哈哈
沒辦法 這一對我也很愛(誰理你~)
這系列原本沒有這兩個,加了之後效果不錯,
等我有好的故事應該會特別以她們為主角開個坑吧。
不過這對不是我的主推,搞不好會各自拿去配別人XDD。 2011-04-24 10:32:50
雖然當了很久的迷妹,這是第一次追完連載同人文:P
不知為何以前就是沒興趣
但還是有喜歡的配對啦(腦內補完派)
大概是口味比較清淡,過激的內容不太能下嚥XD
完全不覺得這是第一次嘗試的作品
文筆跟愛情度都夠,最難的我想應該是故事內容?
初試就有這樣的功力絕對可以再挑戰下個長篇啊(挖坑)
比起捉迷藏番外篇,更想看之後的連載
或是多生幾個短篇來餵養讀者們吧XDD
要有故事內容就要先叫CP們多放閃光才會多點梗,
所以總長那木頭沒有行動我就懶得寫他(總:為什麼又牽拖到我身上QAQ 2011-04-24 10: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