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9 10:25:19歐貝泰

兩個人的死訊

兩個人的死訊

2007年1月15日有兩則新聞不得不說點什,一個是東華大學美女在租屋處上吊自殺,抗議法官裁決她替學姊出氣,出的氣租屋糾紛;另一個是前海軍總司令、現任立委顧崇廉病逝的消息,先處理顧崇廉的新聞好了。

顧崇廉
1994到1997年擔任海軍總司令的顧崇廉,先不論其任內海軍發生的弊案,就黃國章命案而言,他的死黃媽媽一定很高興,因為在黃案案發後,顧崇廉竟說,黃國章是畏苦海自殺的。結果黃員被對岸漁民撈起來時,疑似有帆布釘的東西插在黃員體內,因此當時顧崇廉的說法讓黃媽媽無法接受。

就黃員疑案來說,顧崇廉確實欠黃媽媽一個道歉,不過從他身上我們隱約可以看出一些「舊」軍人的特點:直話直說、只會想打仗。我想大家對前國防部長蔣仲苓的功績一定沒什印象,但是大家對他的「哪個地方不死人」這句話一定很熟悉。

目前晉升的將官,我們可歸類於「政治型」將官,也就是說其升官發財不是靠其戰績或年資,主要靠的是他與政治人物的互動程度,這邊並不是說現今的將官都是馬屁精,但是諸如官田老家模型、五星上將合成照、你是我的巧克力等種種行為,令人想起並懷念老一輩軍官的率直個性。

租屋糾紛?
這個大學女生據報載是因為她在校園BBS上替學姊的租屋糾紛出氣,結果房東告到法院,其他同學紛紛向這位房東留言道歉,偏偏這位美女同學不肯,竟在出租處那邊自殺以示抗議。

我反對任何形式的自殺,不管是約旦狂人在隘寮的作者王裕民、南京大屠殺的作者張純如、那個兩性作家藍絲絨還是這位女學生,請問你們自殺前有經過你父母同意嗎?沒有嘛,對不?接著引用張錦貴教授的話來提醒這些自殺的人。

要跳樓自殺的人請注意看樓下有無路人,上次不是有個跳樓自殺者跳樓結果壓死一個賣肉粽的小販新聞嗎?所以跳樓前要注意,同時不能在4樓以下跳,因為在這種高度跳樓,極可能變成殘障需要家人照顧,應當從101等高樓跳才會一次OK的啦;而且不能跳在水庫那邊,以免大家喝到你的屍臭水阿。


法律常識
不知道法學續論還有沒有列入大學課程內教授,我記得公然侮辱還是毀謗的構成要件有一個是,他人得以共見共聞,,那部落格與BBS是不是有這個特性?你在這些地方指名道姓的罵某房東很機車,這當然很麻煩,但是若你寫這位房東因為言而無信,答應修繕房屋而沒有,這樣子寫的話就可以。



我不知道這位女大學生是怎樣寫的啦,不過既然這位房東告上法院,法院也已經做出裁決,如果有不爽的話可以再上訴。如果認為這位法官很豬頭、很不食人間煙火,那就把判決書整個Post上來,讓大家來公斷,至少要讓這位法官的名字楊名於後世嘛。

例如有法官在審理風化案件時,女的告男的強迫她吹喇叭,法官竟然說:那妳的喇叭也讓他吹一下不就了得?(李敖大全集內),不知道誰規定法官的名字不可以出現在新聞的?不信你隨便看看新聞報導,例如合議庭法官認為怎樣怎樣,法官認為怎樣怎樣,好吧,撇開高度爭議性的政治訴訟案不談。搶劫案、竊盜案、兇殺案的審理總要公佈吧,但是新聞報導往往不寫出來,不過目前除了風化案件不公布外,民眾都可以在司法網站上看得到是哪位法官審理的啦。

對付爛法官就是要讓他的名字流芳百世的啦,幹嘛自殺抗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