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3 10:00:51米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製造業雇主辦理國內勞工招募之合理勞動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98年1月21日
勞職許字第0980504339號

修正「製造業雇主辦理國內勞工招募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並自即日起生效。
 附「製造業雇主辦理國內勞工招募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

主任委員 王如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