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月
10月底因為被莫名奇妙開了張罰單,這張罰單有多莫名奇妙,話說某日去朋友家到半夜,然後騎著已經熟到不能再熟的路線回家,從永福橋下引道走環河東路,我是不太記得我下橋的時候是不是紅燈,但是我記得我跟其他車子是同時騎過路口,接下來一直到藝術街路口才有紅綠燈(隔天我仔細注意紅綠燈),就在我要停下等紅燈之際,後面有一台騎著摩托車的警察按喇叭暗示我靠邊,我以為只是盤查行照、駕照而已,沒想到一停下他就問我說〝妳闖紅燈了你知不知道?〞我真的是滿頭問號,我剛有闖紅燈嗎?我說〝我沒闖紅燈吧!當時也有其他車子一起過啊!〞他說〝我在開別人單子的時候就看到只有你〞這時候我能說什麼?又不能倒帶重來確認我是不是真的有闖紅燈,他說我有闖我說我沒闖也都只能自由心證,因此我也只好跟他賠不是說我真的沒注意到不是故意的,相當嚴肅的警察也不太理我,我已經好幾年沒被開過罰單了,跟他說拜託不要開闖紅燈他也不回應,就問我在哪裡工作?我說傳播業,因為他表情嚴肅我也沒多說什麼?他要開闖紅燈我也沒辦法了,結果他寫了老半天嘴裡碎唸著要幫我開未帶行照找不到條款,找條款找了老半天,我其實很不耐煩了但不敢表現出來,只好左右看著來往的車輛在心裡嘆息著今天真是倒楣,沒想到倒楣的還在後面呢!
趁著請假要去住院的第一天空檔想要把所有該繳的費用都去繳掉,當然也包括那張罰單,現在科技進步罰單也可以在便利商店繳納,當我到便利商店繳交的時候沒想到他說我這個在便利商店沒辦法繳納,我在心裡OS這是怎麼回事啊!打電話到警察局詢問他跟我說那到郵局繳應該都可以,於是我到郵局去繳納,到了郵局卻也不能繳,郵局的小姐才告訴我說因為我是被開未帶駕照,所以必須帶著駕照到監理所去繳納,天啊!真是晴天霹靂因為這時候我看著駕照才發現我離我該換發駕照的時間已經很久了,而且在心裡OS警察不是說要幫我開未帶行照嘛!沒辦法只好到監站所走一趟,反正監理所離我家也不遠,謝過郵局小姐勇闖監理站。
到了監理站到繳納罰單的服務台詢問,原來這樣的狀況必須要先將駕照先換了才能繳交罰款,這是如果我駕照沒過期的話須繳交的罰款金額。
款 | 罰款(新台幣/元) | 違規事實 | 車別 | 歸責 | 記點 | 吊扣銷 | 禁考 | 特罰 | |||
到案日內 | 逾到案日30內 | 逾30-60日 | 逾60日 | ||||||||
2500301 | 300 | 400 | 500 | 600 | 駕駛汽車未隨身攜帶駕駛執照者 | 自用車 | 駕駛人 | 0 | 無 | 無禁考 | 無 |
車輛的報廢程序分為車籍資料報廢與車體拖吊報廢兩部分:
車籍資料報廢:麻煩取下您的(機車/汽車)車牌,連同車主的身份證、印章、行照至監理站辦理車籍報廢的手續。
車體拖吊報廢:在完成監理站車籍報廢手續後,請您在監理站內環保署所設置「廢車報廢回收服務櫃檯」辦理車體拖吊。櫃檯服務人員會記錄您車體停放地點及方便回收時間,安排回收商免費拖吊您的車體。
環保署為避免後續衍生出幽靈車、拼裝車及杜絕借屍還魂或改造贓車等問題,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提供廢車(汽車車齡10年(含)以上、機車車齡7年(含)以上)回收獎勵金!在車體拖吊的同時,回收商會向您索取一份車籍資料影本,並提供您乙份申請獎勵金用「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請您填妥管制聯單資料、簽名並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之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後,掛號信寄回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台北郵政3257信箱),約三十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機車為300元,汽車為1000元。
反正都到監理站了,去到服務台把我的情況說給他們聽,請教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沒想到現在真是先進,他們在電腦中查詢後找出我的機車資料,要我填機車車輛異動登記書裡面登記一般報廢,然後要我補繳七年的燃料稅$943.-,就這樣完成報廢程序,還好沒有想像中複雜。
辦完換發駕照手續回到繳交罰款的大樓,天啊!駕照有沒有逾期繳交的罰款差的真多,這是駕照逾期必須繳交的罰款金哦。
條款 | 罰款(新台幣/元) | 違規事實 | 車別 | 歸責 | 記點 | 吊扣銷 | 禁考 | 特罰 | |||
到案日內 | 逾到案日30內 | 逾30-60日 | 逾60日 | ||||||||
2210701 | 1800 | 2400 | 3000 | 3600 | 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 自用車 | 駕駛人 | 0 | 無 | 無禁考 | 扣繳駕照 |
2230010 | 1800 | 2400 | 3000 | 3600 | 汽車所有人允許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 自用車 | 車主 | 1 | 無 | 無禁考 | 無 |
條款 | 罰款(新台幣/元) | 違規事實 | 車別 | 歸責 | 記點 | 吊扣銷 | 禁考 | 特罰 | |||
到案日內 | 逾到案日30內 | 逾30-60日 | 逾60日 | ||||||||
5310001 | 3600 | 4200 | 4600 | 5400 |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 大型車 | 駕駛人 | 3 | 無 | 無禁考 | 無 |
5310001 | 2700 | 3600 | 4500 | 5400 |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 小型車 | 駕駛人 | 3 | 無 | 無禁考 | 無 |
5310001 | 1800 | 2700 | 3600 | 4500 |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 機車 | 駕駛人 | 3 | 無 | 無禁考 | 無 |
5320001 | 900 | 1200 | 1500 | 1800 |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 自用車 | 駕駛人 | 3 | 無 | 無禁考 | 無 |
5320001 | 600 | 800 | 1000 | 1200 | 駕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 機車 | 駕駛人 | 3 | 無 | 無禁考 | 無 |
5800201 | 600 | 800 | 1000 | 1200 |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 | 自用車 | 駕駛人 | 0 | 無 | 無禁考 | 無 |
開始于 97.12.06 2329
完成于 97.12.13 1216
Mïckëý
我只能說我是好公民,我都會該換就換喔!!而且你好險沒被開闖紅燈,不然不只3600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