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8 17:21:29miaoti

i’m a survivor (離家)

18歲那年﹐和朋友一起來到了KL﹐但是身無分文。家裡的經濟也絕無法負擔我。被舅舅接到他家住後﹐除了睡覺的地方﹐其它的就得靠自己了。

那時對于所謂的很想進入廣播這行業﹐路應該怎樣走﹐完全是沒概念的。說來﹐到現在我仍然會很羨幕一些孩子在面臨前途的決擇時﹐有長輩提供意見。中五畢業以後﹐身邊的同學們都到新加坡工作了。我家鄉怡保的年輕人都“流行”往日本以及新加坡兩國工作的﹐我們那時叫“跳飛機”。

路要怎麼走呢﹖經過一輪的電話尋問以後﹐知道那時的第五台還有麗的呼聲都不要新人。我得開始找生活費了。同時聽別人說﹐可以念關于音響錄音課程之類的。問過學費﹐貴得驚人﹗于是﹐先找到了早上在一間文具店的工作﹐晚上則在PUB上班當倒酒女去。

其實﹐住到舅舅家不是我的意愿。剛來到KL時﹐我住到朋友姐姐在甲洞的家。和我的朋友﹐姐姐還有男友一共四人住一房。記得13年前的甲洞﹐仍未發展﹐並是KL其中一個所謂的“人流復雜”之地。

我們住的是非法木屋區。搭了巴士回到家後﹐還要走上一段的黃泥路﹐晚上回來要特小心﹐太暗了﹗其實﹐我很開心和大家住在一起﹐因為朋友的姐很照顧我們﹐但我知道自己是人家的一個負擔。在那小小的木建房子裡﹐我和朋友睡在一張單人的床墊上。有時﹐我會想家﹐但沒有因思念媽媽而哭過。反正﹐從小我就知道要獨立﹔9歲開始後﹐基本上我就懂得在沒有大人看管下﹐自己獨處了。

但我媽也擔心﹐撥了電給我舅﹐一個我一年才見那麼一次的親人。他見我住那種非法區﹐硬硬把我從甲洞“押”到他的家。

天真的我以為當電台DJ不成﹐當KARAOKE的也一樣。舅舅阻止了我。住下來後﹐我一直在找工作。原本在FRIDAY‘S餐廳找到一份WAITRESS的工作﹐但因為交通不便﹐又被阻止了。

後來﹐就在附近找到了文具店的工作﹐過了一段日子﹐也找到了那種在公寓附近的小酒館的工作。在舅舅的“巡視”過後﹐覺得人流不復雜﹐允許讓我上班了。

在文具店﹐在酒館﹐我慢慢兒開始長大。見到很多人﹐聽了很多話﹐看見很多事﹐知道了所謂的“人生”是怎麼一回事﹖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人生是那樣子的﹐但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那樣子﹖

18歲﹐早上8點我起床。去文具店上班﹐傍晚5點下班。走20分鍾路回家﹐解決晚餐﹐洗衣服﹐換上倒酒的制服﹐再走20分鐘的路去酒館上班﹐直到凌晨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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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生活教我的事-當你必需活下去時﹐就會想盡能讓自己活下去的方法。)


miaoti 2007-08-24 00:19:39

參考就好﹐參考就好。是的﹐有時我會到靜思去做志工的﹐看有緣見到嗎﹖那時﹐我們就要互相-感恩咯﹗

杰夫 2007-08-23 00:49:58

"每个人都是一部经藏。"--- 证严法师语录。

所以你也是我在阅读着的,探讨的学习的一部经藏。

miaoti 2007-08-21 15:00:00

真的嗎﹖就算是反面教材我也覺得很高興呢﹗哈哈。。。。。
說真的。我是刻意寫這些過去的故事出來的。一來時間多﹐二來受了詹宏志寫給一個女生的信所影響。我想﹐我也不是什麼有影響力的人﹐但我曾經過的一種生活﹐也算是獨一無二吧﹖既然愛好文字﹐又不太懂寫其它的﹐只好寫自己的事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