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18 18:14:00Belle vs. Danny

台北Danny(2)─誰來教我煮一鍋魔力石頭湯?

誰來教我煮一鍋魔力石頭湯?

我待過的一家網路公司的女主管,曾和我們同一部門的伙伴,說述一個在行銷上的老故事,據說很多人都聽過,不才小弟我第一次從她口中才得知,我們姑且稱之為「石頭湯傳奇」吧!

故事重點是如果你只有一顆石頭,卻又妄想煮出一鍋好湯來,請問你該怎麼辦?她說,有本事的人會說服別人把自己的好材料通通貢獻出來,不同的人都提供一種材料,那你就有了肉片、有青菜、有海鮮干貝、有山珍野味,最後這鍋湯不再是痴人妄想,而你可以不花任何成本,只用一顆石頭就擁有這頓美味並且可和其它人共享。

她說,這是一個行銷企劃人員的本事,你要有說服力吸引別人甘心投資這鍋湯,你只需擔任好仲介的角色即可,這讓我想起頗似春秋戰國時代的說客。不少名士如張儀、蘇泰之輩,憑藉三寸不爛之舌鼓動其它國家發動戰爭,不旦減少自己國家損失,也能達成最終的目的。

我那講話永遠夾雜一兩句「Sure、Of Course」的女主管說這故事當然是有陰謀的!她暗喻著我們要憑著公司的名聲(我待的公司名號還算頗大),去說服其它小的公司投入資源,意思是對方出錢、出技術和加值服務,最好連贈品也要免費給,因為,我方能提供大公司「名號」吸引網友上站消費。這個說法窄聽下沒錯,公司與公司合作本就是條件論,但我卻一直有種「大爺有錢,你們這些小公司想和我合作,最好完全聽命,先出資源,有賺錢是我們大公司推展的好,加上提供了豐富的網友數量,沒有錢錢就是你們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夠精采,無法吸引網友,總之,站在這個立場我所屬的公司永遠是贏家的角色。

  當這位女主管有這重念頭後,我們底下這些行銷企劃立即變成古代的說客,要有本事和合作的公司要服務、要贈品,讓公司不用出任何一毛錢,能夠達成表示你很有本事,做不到?似乎就表示你不個專業的企劃,你的能力有問題值得商討。

  所以,我就變成一個無米之坎的廚師,女主管總覺得我太為合作的公司著想,覺得我何必站在對方的角度思考,反正就是去要東西,對方不同意先出資出技術,大不了咱們找另一家,反正我們公司的名號大,甲不要還有乙在等著排隊咧!而我這個人在談合作時,在談論獲利分配時我會考量到彼此的比例,我總覺得合作就是大家一起賺錢,一昧用公司的名氣來打壓小的公司,即便對方為了出頭而屈服了,但當出現了比我方更有利的條件時,對方多半立即停止合作,因為受夠了這種單一強勢的合作。

  我一直想,我的做法會不會太過保守天真,為對方著想是商業合作的大忌,我的女主管不時掛在嘴邊的石頭湯傳奇才是行銷正確方向,古人那種互利的商務往來,是否在這個社會已不合時宜,如果我無法達到強勢作風向合作公司予取予求的姿態,是不是我根本就無法在目前的環境擔任行銷企劃一職,但若這鍋石頭湯必須用這種方法釀煮?湯滾了之後我是否喝得下去,下一次我想煮第二鍋湯的時候,還能再次如法泡製讓別人送上素材來嗎?救命哇!誰可以教我煮一鍋美味雙贏的石頭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