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8 16:50:04史凱

我的搖滾樂

不久前,從未對搖滾樂有過興趣或認知的好友,對我說,她想知道我喜歡的搖滾樂是什麼。

我正覺驚奇時,她加了一句但書:「不要太吵的喔!」

我笑了起來,心裡卻在煩惱。

後來,在找遍了所有專輯裡算得上「不吵」的曲目,勉強集結成一張她也許能接受的合輯後,我才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

這就是我的搖滾樂?

從高中的oasis/be here now開始這段不歸路,打掃時間用轉錄的tape放得老大聲,學妹從走廊經過時說:「學姊好酷!」

然後經歷了suede、the smashing pumpkins、the clash、U2……在那個作任何事都需要陪伴的同儕時期,我對搖滾樂的異常執著,卻從不覺得需要支持。

然而最大的問題,卻是我一直以來,面對別人「你喜歡哪一種類型音樂?」的發問,始終無法自然地說出:「我聽搖滾樂!」這種回答。

或許是害怕別人反問我什麼是搖滾樂;或者最糟的是,告訴我他最喜歡的搖滾樂團是邦喬飛。

到底,搖滾樂是什麼啊?我陷入了低潮。

後來在批踼踼的MR板上,雖然沒有得到答案,但是找到了幾種解釋。就如trevors的老師所說:「玩團,鼓打的再爛都沒有關係,唯一重要的是要能夠學會聽歌的態度。」

搖滾樂就是那麼主觀的東西,所以當我說billy talent勝過my chemical romance時,就算沒有人贊同或被噓,我都不會沮喪,因為這就是我的搖滾樂。

搖滾樂不是『我行正道』的霸道,而是『我行正道』的王道。這是trevors的賢知學長所說的。

我這條搖滾樂的不歸路,好像本來就不需要有同伴,因為每個喜歡搖滾樂的人都有他自己的那條路。

我只要戴上耳機,把音量調到最大聲,雙手插在口袋裡,一直地走下去就好了。






MOW,貢丸 2007-07-10 14:35:36

我很欣賞你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