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0 23:38:03通常是這樣子的

寫在前面

在一家號稱會鴻圖大展的公司渾渾噩噩的待了8個月,其中有一半以上的上班時間都在打B、上網、MSN、鬼混,不然就是藉著參加研討會、講座活動出去溜韃,不但把九把刀網站裡面所有的故事都看完,裝病請假跑去衝浪,還創下 MSN聊天紀錄太大,必須重新存檔的英勇事蹟,在每天都幻想會被fire的日子的某一天,腦袋內一個勇氣的開關被啟動了,決定追隨Jared 的腳步,去英國遊學,於是兵荒馬亂的,去了英國文化交流協會跟留遊學展,寫信給語言學校,確定日期,買機票,辦簽證,跟老闆盧離職日期(他要我做到出國前一天 ),買包包(基於某種無聊的堅持,不願意用登機箱,硬要當個瀟灑的backpacker,經過後來的悲慘遭遇後,終於體會到包包還是得買專業的),買旅支(除了英國以外,還是 American Express比較好用,不過這也是後來才知道的),買車票(national express 是我的好朋友,容後再談),乒乒乓乓的,感覺很混亂,完全沒有要出國的感覺,一點真實感都沒有,還是一樣上班下班。

然後決定去一個我從來都沒聽過的地方,Canterbury,因為那裡看起像是在海邊,而且有免費的校車,供應一天三餐,聽起來不錯。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