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2 11:31:20提夫。小姐
實在不想這麼、這麼,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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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嗎?
通常都是過了一會兒,我會點頭說是。
但現在,我卻是非常果斷、簡潔的答右,但是我並不想。
常常走著走著好好的,嘴裡說不定還哼著歌,笑著犁窩都跑了出來。
卻在毫無預警一聲不響的掉進深陷的窟隆裡,
臉上的笑意都來不及消,硬生生摔了下去。
然後眼神放空,掉進自己的漩窩裡,把事情想的很糟很糟,心情很沉重。
這是我認為最能保護自己的方式,因為我把最糟的情況都預設過了的話,就沒什麼能再讓我深陷了。
就像我可以拋下我所有的事,擱著,全心全意。
但是一但發現痛過了之後,我就會全盤收回。
你常問,有必要這麼極端嗎?
我回答不出來。 因為,我也不想。
如果我可以放輕一點,然後又可以毫不在乎的專心做自己的事,那該有多好?
但,彷彿,那就不是我了。
既然要給,就給最好的。 要做就做最好的,一但負責就負責到底,一但不關我事就凡事不理。
這也叫極端嗎? 我覺得這只是個很盡責的態度罷了。
工作上這樣很好,但是好像一但放在感情上,就不再是理所當然。
別人只會覺得你難稿,難溝通。
覺得你強勢無理取鬧,看到的彷彿你以前都沒對他好過。
而,我就是這麼簡單卻又複雜的人。
你們看到的強勢,私底下卻又如此脆弱的可笑。
掂著腳偷偷的溜了吧。
我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辦而已..你不可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