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5 16:09:45喵喵
勝者史觀的「美麗島」
雖然大家都在說歷史應該是客觀的,但我從來就不認為歷史是客觀的,我們應該說,任何歷史觀都是「勝者」的史觀。
何謂「勝者」?打勝仗的,選贏的,還有,活得夠久還沒死的。
最近因為民進黨內的副手之爭,引發了黨內人士對「美麗島」事件的討論,掀起了美麗島事件中誰怕得發抖,誰供出最多同志的論戰。身為旁觀者,這場論戰顯然又只是一場「勝者史觀」的論戰而已,現在爭的不過是詮釋的權力而已。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號世界人權日當天,無反對黨之名,有反對黨之實的「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大遊行,卻和維持秩序的憲兵發生激烈衝突,混亂中有一百八十多名憲兵被手持木棍和火把的群眾打傷,治安機關隨後展開大規模搜捕,將黃信介、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等人逮捕,並在第二年進行軍法大審,是為「美麗島事件」。
平心而論,美麗島事件有「擦槍走火」的成分,也有「照表操課」的成分。美麗島成員有心有意一次又一次地挑戰執政當局對群眾運動的忍受底限,過去幾次發動大規模的室外演講會,地點通常選在學校操場,規模雖然很大,但因為進出都要經過校門,可以減低對社會治安的衝擊,也就不會直接挑戰治安機關的神經(別忘記當時還在戒嚴);美麗島事件則是選在街頭,所有的木棍火把都在事前就已經準備好,把標語牌上的標語拆掉,立刻就成了可以攻擊憲警的武器,因此,美麗島事件可以說是主其事者在「暴力邊緣」的指導原則下,一次次增加街頭運動強度,最後讓這鍋熱湯沸騰的「總驗收」,這是屬於「照表操課」的部分。
至於「擦槍走火」,美麗島諸公都沒有指揮大規模街頭運動的經驗,還沒有辦法體會街頭運動其實是在玩火,要挑起情緒很容易,但是要收拾控制卻很困難,台灣的街頭運動還是在經過四一九或五二○幾次大型運動的痛苦經驗後才漸趨成熟,在當時根本還沒有這樣的觀念;同樣地,憲警也沒有處理街頭運動的經驗,現在的警察經驗豐富,面對不同方式的街頭運動,分別採取圍而不困、又圍又困,或是直接強力驅散的方式處理,當時只曉得用人力硬把遊行隊伍擋住,但是又沒有適當的鎮暴裝備,把徒手、沒有防護衣,只戴一般膠盔的憲兵推到第一線,再加上這批憲兵才剛剛從特種部隊改編,訓練明顯不足,面對手持木棍的群眾,當然只有被打得頭破血流的份。
也就是說,發動美麗島遊行絕對是精心策劃的行動,但是會造成憲兵如此重大的損傷,則不僅大出治安機關意料,同樣也大出美麗島諸公的意外。如果當時遊行以和平,或者至少只造成極少數人受傷的狀況下收場,其結果很可能完全不同。美麗島事件後,蔣經國下令縮小搜捕範圍,要求只逮捕當時在車上演講,或是下令喊衝的人士,一些雖然參與計畫,但遊行當時不在現場的人士因此逃過一劫(例如康寧祥,所以後來黨外才有「批康」的鬥爭,前屏東縣長邱連輝也沒有被逮捕),如果遊行沒有造成將近兩百名憲兵受傷,其結果會如何呢?這個問題就留給大家去思考吧。
美麗島人士被逮捕後,有沒有被警總刑求,只有當事人能說話,民進黨當然會說有,參與其事的警總人士不是當然否認,就是不願出面,所以這方面的說法現在只有一面之詞,現在不宜驟然論斷。這些人其實說話最多的應該是黃信介,他把黨外人士的計畫步驟(例如省議員席次過半時,便通過議案宣布台灣獨立)相當清楚地交代,黃信介的算盤是這些訊息一旦對外公布,他們便成了政治良心犯,但畢竟台灣當時還在戒嚴,而且還有個「二條一」(懲治叛亂條例),所以這一招並未奏效。
在當時的民氣與政治氛圍籠罩下,「美麗島軍法大審」成為一場大秀,中間發生了一件大事,產生了一項重要影響。「大事」是林宅血案,這件發生在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號的血案,至今仍然是懸案,唯一的生還者林奐均當時曾經表示動手的人是「常來家裡的叔叔」,但是隨後又改口說「那人長得很像蔣經國」,慘遭喪母喪女之痛的林義雄,在出獄後表示「我絕不報復」,至今絕口不提任何與血案相關的問題。根據已有的資訊,我的大膽假設是:林宅血案可能是「自己人」動的手,目的是「殺雞儆猴」,確保在獄中的人不會和當局合作,動手的人應該來自境外(命案現場留下當時台灣沒有的鞋印),林義雄可能認識,而且動完手便已經離開台灣,當時一度被懷疑可能和命案有關的「大鬍子」家博(Bruce Jacob)被目擊者發現在林宅出現,他應該不是兇手,但要負責「驗收」。家博在接受偵訊時,順口說了句「你們破不了案」,難道家博知道一些治安機關不知道的線索嗎?這是另一個歷史懸案,我真心希望林義雄不要把這個懸案帶進墳墓,能在有生之年說出這個秘密,解除大家的疑惑,說老實話,國民黨特務再笨再凶狠,也不會選二二八這個保證所有人都不會忘記的日子剷除異己,更沒有必要在軍法大審還在進行的時候,徒然製造更多爭議,但這些都只是研判,需要當事人說出真正的事實。
美麗島給台灣政壇帶來的最大影響,則是「辯護律師團」,律師團成員包括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尤清、蘇貞昌等人(有興趣者現在還可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的牆上看到照片),他們在當時願意挺身而出,為美麗島人士辯護,其意義不下於梁肅戎為雷震辯護(想不到肅老還有這段歷史吧!),在軍法大審結束後,辯護律師團順利接收了所有美麗島的政治資源,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他們都成了執政當局的要角。
如果美麗島事件沒有發生,如果美麗島的大遊行沒有造成憲警的重大傷害,如果陳水扁沒有出面為美麗島人士辯護,如果林宅血案沒有發生,如果……今天台灣的政治環境很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風貌,美麗島事件是歷史的偶然,還是歷史的必然?今天民進黨人士藉由論戰重新詮釋美麗島,其實只是他們選贏之後,在「勝者史觀」下的必然動作,不代表這就是歷史真相,在回頭檢視美麗島事件的時候,我們對這一點一定要銘記在心。
何謂「勝者」?打勝仗的,選贏的,還有,活得夠久還沒死的。
最近因為民進黨內的副手之爭,引發了黨內人士對「美麗島」事件的討論,掀起了美麗島事件中誰怕得發抖,誰供出最多同志的論戰。身為旁觀者,這場論戰顯然又只是一場「勝者史觀」的論戰而已,現在爭的不過是詮釋的權力而已。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號世界人權日當天,無反對黨之名,有反對黨之實的「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大遊行,卻和維持秩序的憲兵發生激烈衝突,混亂中有一百八十多名憲兵被手持木棍和火把的群眾打傷,治安機關隨後展開大規模搜捕,將黃信介、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等人逮捕,並在第二年進行軍法大審,是為「美麗島事件」。
平心而論,美麗島事件有「擦槍走火」的成分,也有「照表操課」的成分。美麗島成員有心有意一次又一次地挑戰執政當局對群眾運動的忍受底限,過去幾次發動大規模的室外演講會,地點通常選在學校操場,規模雖然很大,但因為進出都要經過校門,可以減低對社會治安的衝擊,也就不會直接挑戰治安機關的神經(別忘記當時還在戒嚴);美麗島事件則是選在街頭,所有的木棍火把都在事前就已經準備好,把標語牌上的標語拆掉,立刻就成了可以攻擊憲警的武器,因此,美麗島事件可以說是主其事者在「暴力邊緣」的指導原則下,一次次增加街頭運動強度,最後讓這鍋熱湯沸騰的「總驗收」,這是屬於「照表操課」的部分。
至於「擦槍走火」,美麗島諸公都沒有指揮大規模街頭運動的經驗,還沒有辦法體會街頭運動其實是在玩火,要挑起情緒很容易,但是要收拾控制卻很困難,台灣的街頭運動還是在經過四一九或五二○幾次大型運動的痛苦經驗後才漸趨成熟,在當時根本還沒有這樣的觀念;同樣地,憲警也沒有處理街頭運動的經驗,現在的警察經驗豐富,面對不同方式的街頭運動,分別採取圍而不困、又圍又困,或是直接強力驅散的方式處理,當時只曉得用人力硬把遊行隊伍擋住,但是又沒有適當的鎮暴裝備,把徒手、沒有防護衣,只戴一般膠盔的憲兵推到第一線,再加上這批憲兵才剛剛從特種部隊改編,訓練明顯不足,面對手持木棍的群眾,當然只有被打得頭破血流的份。
也就是說,發動美麗島遊行絕對是精心策劃的行動,但是會造成憲兵如此重大的損傷,則不僅大出治安機關意料,同樣也大出美麗島諸公的意外。如果當時遊行以和平,或者至少只造成極少數人受傷的狀況下收場,其結果很可能完全不同。美麗島事件後,蔣經國下令縮小搜捕範圍,要求只逮捕當時在車上演講,或是下令喊衝的人士,一些雖然參與計畫,但遊行當時不在現場的人士因此逃過一劫(例如康寧祥,所以後來黨外才有「批康」的鬥爭,前屏東縣長邱連輝也沒有被逮捕),如果遊行沒有造成將近兩百名憲兵受傷,其結果會如何呢?這個問題就留給大家去思考吧。
美麗島人士被逮捕後,有沒有被警總刑求,只有當事人能說話,民進黨當然會說有,參與其事的警總人士不是當然否認,就是不願出面,所以這方面的說法現在只有一面之詞,現在不宜驟然論斷。這些人其實說話最多的應該是黃信介,他把黨外人士的計畫步驟(例如省議員席次過半時,便通過議案宣布台灣獨立)相當清楚地交代,黃信介的算盤是這些訊息一旦對外公布,他們便成了政治良心犯,但畢竟台灣當時還在戒嚴,而且還有個「二條一」(懲治叛亂條例),所以這一招並未奏效。
在當時的民氣與政治氛圍籠罩下,「美麗島軍法大審」成為一場大秀,中間發生了一件大事,產生了一項重要影響。「大事」是林宅血案,這件發生在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號的血案,至今仍然是懸案,唯一的生還者林奐均當時曾經表示動手的人是「常來家裡的叔叔」,但是隨後又改口說「那人長得很像蔣經國」,慘遭喪母喪女之痛的林義雄,在出獄後表示「我絕不報復」,至今絕口不提任何與血案相關的問題。根據已有的資訊,我的大膽假設是:林宅血案可能是「自己人」動的手,目的是「殺雞儆猴」,確保在獄中的人不會和當局合作,動手的人應該來自境外(命案現場留下當時台灣沒有的鞋印),林義雄可能認識,而且動完手便已經離開台灣,當時一度被懷疑可能和命案有關的「大鬍子」家博(Bruce Jacob)被目擊者發現在林宅出現,他應該不是兇手,但要負責「驗收」。家博在接受偵訊時,順口說了句「你們破不了案」,難道家博知道一些治安機關不知道的線索嗎?這是另一個歷史懸案,我真心希望林義雄不要把這個懸案帶進墳墓,能在有生之年說出這個秘密,解除大家的疑惑,說老實話,國民黨特務再笨再凶狠,也不會選二二八這個保證所有人都不會忘記的日子剷除異己,更沒有必要在軍法大審還在進行的時候,徒然製造更多爭議,但這些都只是研判,需要當事人說出真正的事實。
美麗島給台灣政壇帶來的最大影響,則是「辯護律師團」,律師團成員包括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尤清、蘇貞昌等人(有興趣者現在還可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的牆上看到照片),他們在當時願意挺身而出,為美麗島人士辯護,其意義不下於梁肅戎為雷震辯護(想不到肅老還有這段歷史吧!),在軍法大審結束後,辯護律師團順利接收了所有美麗島的政治資源,二十多年後的今天,他們都成了執政當局的要角。
如果美麗島事件沒有發生,如果美麗島的大遊行沒有造成憲警的重大傷害,如果陳水扁沒有出面為美麗島人士辯護,如果林宅血案沒有發生,如果……今天台灣的政治環境很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風貌,美麗島事件是歷史的偶然,還是歷史的必然?今天民進黨人士藉由論戰重新詮釋美麗島,其實只是他們選贏之後,在「勝者史觀」下的必然動作,不代表這就是歷史真相,在回頭檢視美麗島事件的時候,我們對這一點一定要銘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