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06 15:13:11喵喵

謎團解開了嗎?

 震驚社會各界的KTV性騷擾疑案,在短短幾天裡出現戲劇性的重大轉折,「ㄊㄨˊ」桑最後被證明不是涂醒哲,有的人大鬆一口氣,有的人則覺得非常意外。
 現在回頭看整件事,我們不妨從以下幾個角度審視:
 首先,涂醒哲一開始便以訴諸於司法訴訟的姿態,維護自己的人格完整,是絕對正確的做法,不過我會覺得如果在操作手法上細緻一點會更好。如果他在事前能一直保持堅定的立場,則不妨在事後放下身段,接受李慶安和鄭可榮的道歉,身段可放可收,在個人形象上一定可以有加分的效果,但今天涂醒哲選擇的是告到底,固然這是他在法律上尋求個人權益獲得保障的方式,應該也必須予以尊重,但根據現有事證研判,除非有政治力介入,否則這件誹謗案成立的機會並不大(原因稍後詳述),李慶安的政治信用與地位已經因為本案受損,涂醒哲其實可以不必窮追猛打,一來可以給他建立心胸開闊,既往不咎的正面形象,二來古有明訓「窮寇莫追」,除非涂醒哲人格完全沒有任何瑕疵,不然萬一哪一天他出事,當年吃過虧的人肯定不會放過他。這一兩天涂醒哲的表現可以說是「得理不饒人」,他應該要小心不要給人留下「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印象,民進黨內覬覦衛生署長職位的還多得是(李應元就是一個),涂醒哲實在應該小心「禍起蕭牆」。
 其次,即使最後是認錯了人,我還是要向鄭可榮致敬,因為他的堅持,這件官欺民的案子才不會被掩蓋掉。性騷擾和性無關,而和權力有關(語出「桃色機密」),本案就是典型的用官位及權力欺壓小市民的案例,但是鄭可榮堅持要為自己討回公道,而且尤其難得的是,雖然他的遭遇在大部分情況下是難以啟齒的,但鄭可榮選擇以不遮掩的方式公開說明,語氣不悲情也沒有怒火,心平氣和地要求「公道」,使大家相信他確實是受了委屈,不論是戰略目標還是戰術手段都非常合宜。真希望這件事不會影響他的點心店的生意,聽說他們的蟹殼黃和油豆腐細粉都很好吃,我還沒吃過呢!
 這件事顯然是李慶安傷得最重,在事實漸漸明朗後,李慶安在第一時間和鄭可榮一起出來道歉,是讓傷害降到最低的正確做法(薛楷莉,看到沒,學著點!)。接受民眾陳情,透過和有關部會協調,或是召開記者會的方式達到目的,每一個立委還是市議員都在作,民進黨的也不例外,李慶安在本案犯了所有立委的通病,就是查證過程不夠嚴謹,犯錯了,趕快認錯,坦然誠心接受各界的質疑和批評,民進黨民意代表抓住這一點,要發動罷免或是要她下台,其實和過去全社會一致打擊薛楷莉一樣,犯了違反「比例原則」的毛病。外界一般認為,李慶安可能會在四年後問鼎台北市長寶座,現在抓住這個機會好好打擊,當然不會放過,不然,立法院裡信口開河的立委不知凡幾,我們幹嘛「獨厚」李慶安?
 根據刑法三百十條第三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三百十一條進一步規定,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以及對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者屬於「善意」發表言論,依規定不構成誹謗。經過幾次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言論自由作了最大程度的界定,構成誹謗的「惡意」要件十分嚴謹,李慶安和鄭可榮在立法院記者會,以及和涂醒哲對質的言論,是否構成「惡意誹謗」,仍然有斟酌的空間。鄭可榮遭性騷擾發生在前,因此應該可以構成「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的要件,涂醒哲要告到底,能不能得到他想得到的結果,大家就等著看吧。
 不過這件案子現在看似真相大白,但是其中還是有很多的疑點。一場KTV聚會包含官員、醫生、生技業者、小吃店老闆,這個組合不是很奇怪嗎?這是一般的社交聚會還是生意應酬?是什麼樣的生意?關鍵人物丁瑞豐在這場聚會裡的角色是什麼?他為什麼至今還是不出面釐清疑點?為什麼丁瑞豐在鄭可榮的太太打電話向他興師問罪時,幾次提到「涂醒哲」都沒有反應或澄清?
 很顯然,當天在KTV包廂裡,可能只有丁瑞豐認識所有的人,他自然知道那天去的到底是涂醒哲還是屠豪麟,以及「ㄊㄨˊ」桑到底作了什麼事,丁瑞豐不出面,很多事情是無法釐清的。此外,游錫堃很快地定義這個事件是有人蓄意「鬆動」內閣的向心力,似乎有意將本案政治化、陰謀化,為什麼游錫堃要發表這樣帶有被迫害妄想的言論?
 最後我仍然不免要提:這件案子的「媒體審判」意味實在太強,同樣需要檢討。說實話,人一旦喝酒喝到醉,在很多情況下自己做的事不一定記得住,因此測謊或對質都未必有用,只能依靠所有當天參加聚會的人的說法,慢慢拼湊出最接近事實的輪廓,事實,可能永遠被藏在陰暗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