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9 10:01:39喵喵
「人格者」林義雄?
雖然大家都說歷史應該是客觀的,但我從來就不認為歷史是客觀的,我們應該說,任何歷史觀都是「勝者史觀」。
何謂「勝者」?打勝仗的,選贏的,還有,活得夠久還沒死的。
為了化解民進黨內,尤其是扁呂之間形同扯破臉的糾紛,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在12月16號發表聲明,在聲明發表記者會上,他要求各報採訪記者承諾能「全文照登」他的聲明,對無法當下承諾的記者,林義雄立即把記者趕出記者會場,這不免讓人想起被稱為「民進黨『人格者』」的林義雄,以及「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當天,無反對黨之名,有反對黨之實的「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大遊行,卻和維持秩序的憲兵發生激烈衝突,混亂中有一百八十多名憲兵被手持木棍和火把的群眾打傷,治安機關隨後展開大規模搜捕,將黃信介、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等人逮捕,並在第二年進行軍法大審,是為「美麗島事件」。
平心而論,美麗島事件有「擦槍走火」的成分,也有「照表操課」的成分。美麗島成員有心有意一次又一次地挑戰執政當局對群眾運動的忍受底限,過去幾次發動大規模的室外演講會,地點通常選在學校操場,規模雖然很大,但因為進出都要經過校門,可以減低對社會治安的衝擊;美麗島事件則是選在街頭,所有的木棍火把都在事前就已經準備好,把標語牌上的標語拆掉,立刻就成了可以攻擊憲警的武器,因此,美麗島事件可以說是主其事者在「暴力邊緣」的指導原則下,一次次增加街頭運動強度,最後讓這鍋熱湯沸騰的「總驗收」,這是屬於「照表操課」的部分。
至於「擦槍走火」,美麗島諸公都沒有指揮大規模街頭運動的經驗,無法體會挑起群眾情緒很容易,但要控制情緒卻很困難。台灣的街頭運動是在經過四一九或五二○幾次衝突的痛苦經驗後才漸趨成熟,當時根本還沒有這樣的觀念;此外,憲警也沒有處理街頭運動的經驗,現在的警察經驗豐富,面對不同街頭運動,分別採取圍而不困、又圍又困,或是直接強力驅散的方式處理,當時只曉得硬把遊行隊伍擋住,但是又沒有適當的鎮暴裝備,把徒手、沒有防護衣,只戴一般膠盔的憲兵推到第一線,加上這批憲兵才剛從特種部隊改編,訓練明顯不足,面對手持木棍的群眾,當然只有被打得頭破血流的份。
也就是說,發動遊行絕對是精心策劃的行動,但是會造成憲兵如此重大的損傷,不僅大出治安機關意料,也大出美麗島諸公的意外。如果當時遊行在和平,或只造成少數人受傷的情況下收場,結果很可能完全不同。美麗島事件後,蔣經國下令縮小搜捕範圍,要求只逮捕當時在車上演講,或是下令喊衝的人士,一些雖然參與計畫,但遊行當時不在現場的人士因此逃過一劫(例如康寧祥,所以後來黨外才有「批康」的鬥爭,前屏東縣長邱連輝也沒有被逮捕),如果遊行沒有造成將近兩百名憲兵受傷,其結果會如何呢?這個問題就留給大家去思考吧。
美麗島人士被逮捕後有沒有被刑求,只有當事人能說話,民進黨當然會說有,參與其事的警總人士不是斷然否認,就是不願出面,所以這方面的說法現在只有一面之詞,不宜驟然論斷。當時話說最多的是黃信介,他清楚地交代「黨外」的計畫步驟(例如省議員席次過半時,便通過議案宣布台灣獨立),「信介仙」的算盤是這樣他們便成了政治良心犯,但畢竟台灣當時還在戒嚴,還有懲治叛亂條例,所以這一招並未奏效。
在當時的民氣與政治氛圍籠罩下,「美麗島軍法大審」成為一場大秀,中間發生了一件大事,產生了一項重要影響。「大事」是林宅血案,這件發生在1980年2月28號的血案,至今仍然是懸案,唯一的生還者林奐均曾表示動手的人是「常來家裡的叔叔」,但隨後又改口說「那人長得很像蔣經國」,慘遭喪母喪女之痛的林義雄,在出獄後表示「我絕不報復」,至今絕口不提任何與血案相關的問題。根據已有的資訊,我的大膽假設是:林宅血案可能是「自己人」動的手,目的是「殺雞儆猴」,確保在獄中的人不會和當局合作,動手的人可能來自境外(命案現場留下當時台灣沒有的鞋印),而且動完手便離開台灣。一度被懷疑可能和命案有關的「大鬍子」家博(Bruce Jacob)被目擊者發現在林宅出現,他應該不是兇手,但可能得負責「驗收」。家博在接受偵訊時,順口說了句「你們破不了案」,難道家博知道血案內情嗎?這是另一個歷史懸案,我真心希望林義雄不要把這個懸案帶進墳墓,能在有生之年說出秘密,解除大家的疑惑。說老實話,國民黨特務再笨再凶狠,也不會選228這個保證大家都不會忘記的日子剷除異己,更沒有必要在軍法大審還在進行,涉案人還在押的時候製造更多爭議,但這些都只是研判,需要當事人說出真正的事實。
美麗島給台灣政壇帶來的最大影響,則是「辯護律師團」,律師團成員包括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尤清、蘇貞昌等人(有興趣者現在還可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的牆上看到照片),他們在當時願意挺身而出,為美麗島人士辯護,其意義不下於梁肅戎為雷震辯護,在軍法大審結束後,辯護律師團順利接收了所有政治資源,今天他們都成了執政當局的要角。
如果美麗島事件沒有發生,如果美麗島大遊行沒有造成憲警的重大傷害,如果陳水扁沒有出面為美麗島辯護,如果林宅血案沒有發生,如果……今天台灣的政治環境很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風貌,美麗島事件是歷史的偶然,還是歷史的必然?這一點我不確定,但我可以確定的是,林義雄被稱為「人格者」,肯定是偶然的產物,不是他的本性。如果林義雄真的是「人格者」(甚至在某些較年輕,完全沒有經歷過美麗島年代的媒體人口中,林義雄幾乎是「神」的同義詞,例如簡╳晏),為何他環島苦行那麼多次,不能持續貫徹停建核四的主張?不能施加執政當局更大的壓力,在民進黨還執政的時候就推動新憲法?如果陳水扁作作態就能讓林義雄放棄多年來的主張,甚至願意下海搞些「紅塵世俗」裡的事情(例如替陳定南和蘇治芬掃街拜票),所謂「人格者」云云,不過是另外一種政治風格的「包裝紙」罷了。
既然是「包裝紙」,就表示林義雄看起來再怎麼偉大,終究只是個小政客,頂多他想要的目前還不是政治職位罷了。如果林義雄真的是「人格者」,他不會也不應該要求媒體記者一定要「全文照登」,否則就把記者趕出去,因為這不是包容,這不是「愛與非暴力」,這是獨裁,這是目中無人,這是不見血的暴力。難道因為有人把林義雄當「神」看待,林義雄就真以為自己是「神」了嗎?前一陣子民進黨內有人主張:既然「人」已經無法威脅馬英九,民進黨必須找「神」來當黨主席,現在看林義雄的心態,這個「神」也不過如此。
林義雄讓我想起「老殘遊記」裡的一個故事:一個地方官清廉自持,是個剛正不阿、嫉惡如仇的清官,非常痛恨作姦犯科的人,抓到這些人一定施以酷刑,結果是「清官」比「貪官」更可怕,因為「清官」自認站在真理的制高點,對不若他「清白」的人會有更多的厭惡,也就更不寬容,陳定南如此,所謂「人格者」林義雄也是如此,李敖罵林義雄是「偽君子」,看來此言不虛。
何謂「勝者」?打勝仗的,選贏的,還有,活得夠久還沒死的。
為了化解民進黨內,尤其是扁呂之間形同扯破臉的糾紛,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在12月16號發表聲明,在聲明發表記者會上,他要求各報採訪記者承諾能「全文照登」他的聲明,對無法當下承諾的記者,林義雄立即把記者趕出記者會場,這不免讓人想起被稱為「民進黨『人格者』」的林義雄,以及「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號世界人權日當天,無反對黨之名,有反對黨之實的「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舉行大遊行,卻和維持秩序的憲兵發生激烈衝突,混亂中有一百八十多名憲兵被手持木棍和火把的群眾打傷,治安機關隨後展開大規模搜捕,將黃信介、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施明德等人逮捕,並在第二年進行軍法大審,是為「美麗島事件」。
平心而論,美麗島事件有「擦槍走火」的成分,也有「照表操課」的成分。美麗島成員有心有意一次又一次地挑戰執政當局對群眾運動的忍受底限,過去幾次發動大規模的室外演講會,地點通常選在學校操場,規模雖然很大,但因為進出都要經過校門,可以減低對社會治安的衝擊;美麗島事件則是選在街頭,所有的木棍火把都在事前就已經準備好,把標語牌上的標語拆掉,立刻就成了可以攻擊憲警的武器,因此,美麗島事件可以說是主其事者在「暴力邊緣」的指導原則下,一次次增加街頭運動強度,最後讓這鍋熱湯沸騰的「總驗收」,這是屬於「照表操課」的部分。
至於「擦槍走火」,美麗島諸公都沒有指揮大規模街頭運動的經驗,無法體會挑起群眾情緒很容易,但要控制情緒卻很困難。台灣的街頭運動是在經過四一九或五二○幾次衝突的痛苦經驗後才漸趨成熟,當時根本還沒有這樣的觀念;此外,憲警也沒有處理街頭運動的經驗,現在的警察經驗豐富,面對不同街頭運動,分別採取圍而不困、又圍又困,或是直接強力驅散的方式處理,當時只曉得硬把遊行隊伍擋住,但是又沒有適當的鎮暴裝備,把徒手、沒有防護衣,只戴一般膠盔的憲兵推到第一線,加上這批憲兵才剛從特種部隊改編,訓練明顯不足,面對手持木棍的群眾,當然只有被打得頭破血流的份。
也就是說,發動遊行絕對是精心策劃的行動,但是會造成憲兵如此重大的損傷,不僅大出治安機關意料,也大出美麗島諸公的意外。如果當時遊行在和平,或只造成少數人受傷的情況下收場,結果很可能完全不同。美麗島事件後,蔣經國下令縮小搜捕範圍,要求只逮捕當時在車上演講,或是下令喊衝的人士,一些雖然參與計畫,但遊行當時不在現場的人士因此逃過一劫(例如康寧祥,所以後來黨外才有「批康」的鬥爭,前屏東縣長邱連輝也沒有被逮捕),如果遊行沒有造成將近兩百名憲兵受傷,其結果會如何呢?這個問題就留給大家去思考吧。
美麗島人士被逮捕後有沒有被刑求,只有當事人能說話,民進黨當然會說有,參與其事的警總人士不是斷然否認,就是不願出面,所以這方面的說法現在只有一面之詞,不宜驟然論斷。當時話說最多的是黃信介,他清楚地交代「黨外」的計畫步驟(例如省議員席次過半時,便通過議案宣布台灣獨立),「信介仙」的算盤是這樣他們便成了政治良心犯,但畢竟台灣當時還在戒嚴,還有懲治叛亂條例,所以這一招並未奏效。
在當時的民氣與政治氛圍籠罩下,「美麗島軍法大審」成為一場大秀,中間發生了一件大事,產生了一項重要影響。「大事」是林宅血案,這件發生在1980年2月28號的血案,至今仍然是懸案,唯一的生還者林奐均曾表示動手的人是「常來家裡的叔叔」,但隨後又改口說「那人長得很像蔣經國」,慘遭喪母喪女之痛的林義雄,在出獄後表示「我絕不報復」,至今絕口不提任何與血案相關的問題。根據已有的資訊,我的大膽假設是:林宅血案可能是「自己人」動的手,目的是「殺雞儆猴」,確保在獄中的人不會和當局合作,動手的人可能來自境外(命案現場留下當時台灣沒有的鞋印),而且動完手便離開台灣。一度被懷疑可能和命案有關的「大鬍子」家博(Bruce Jacob)被目擊者發現在林宅出現,他應該不是兇手,但可能得負責「驗收」。家博在接受偵訊時,順口說了句「你們破不了案」,難道家博知道血案內情嗎?這是另一個歷史懸案,我真心希望林義雄不要把這個懸案帶進墳墓,能在有生之年說出秘密,解除大家的疑惑。說老實話,國民黨特務再笨再凶狠,也不會選228這個保證大家都不會忘記的日子剷除異己,更沒有必要在軍法大審還在進行,涉案人還在押的時候製造更多爭議,但這些都只是研判,需要當事人說出真正的事實。
美麗島給台灣政壇帶來的最大影響,則是「辯護律師團」,律師團成員包括陳水扁、謝長廷、張俊雄、尤清、蘇貞昌等人(有興趣者現在還可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的牆上看到照片),他們在當時願意挺身而出,為美麗島人士辯護,其意義不下於梁肅戎為雷震辯護,在軍法大審結束後,辯護律師團順利接收了所有政治資源,今天他們都成了執政當局的要角。
如果美麗島事件沒有發生,如果美麗島大遊行沒有造成憲警的重大傷害,如果陳水扁沒有出面為美麗島辯護,如果林宅血案沒有發生,如果……今天台灣的政治環境很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風貌,美麗島事件是歷史的偶然,還是歷史的必然?這一點我不確定,但我可以確定的是,林義雄被稱為「人格者」,肯定是偶然的產物,不是他的本性。如果林義雄真的是「人格者」(甚至在某些較年輕,完全沒有經歷過美麗島年代的媒體人口中,林義雄幾乎是「神」的同義詞,例如簡╳晏),為何他環島苦行那麼多次,不能持續貫徹停建核四的主張?不能施加執政當局更大的壓力,在民進黨還執政的時候就推動新憲法?如果陳水扁作作態就能讓林義雄放棄多年來的主張,甚至願意下海搞些「紅塵世俗」裡的事情(例如替陳定南和蘇治芬掃街拜票),所謂「人格者」云云,不過是另外一種政治風格的「包裝紙」罷了。
既然是「包裝紙」,就表示林義雄看起來再怎麼偉大,終究只是個小政客,頂多他想要的目前還不是政治職位罷了。如果林義雄真的是「人格者」,他不會也不應該要求媒體記者一定要「全文照登」,否則就把記者趕出去,因為這不是包容,這不是「愛與非暴力」,這是獨裁,這是目中無人,這是不見血的暴力。難道因為有人把林義雄當「神」看待,林義雄就真以為自己是「神」了嗎?前一陣子民進黨內有人主張:既然「人」已經無法威脅馬英九,民進黨必須找「神」來當黨主席,現在看林義雄的心態,這個「神」也不過如此。
林義雄讓我想起「老殘遊記」裡的一個故事:一個地方官清廉自持,是個剛正不阿、嫉惡如仇的清官,非常痛恨作姦犯科的人,抓到這些人一定施以酷刑,結果是「清官」比「貪官」更可怕,因為「清官」自認站在真理的制高點,對不若他「清白」的人會有更多的厭惡,也就更不寬容,陳定南如此,所謂「人格者」林義雄也是如此,李敖罵林義雄是「偽君子」,看來此言不虛。
H君
2009-06-09 20:35:47
至於家博在本案中的角色,個人是引述當時的警備總司令汪敬煦將在在國史館出版的「口述歷史」中的研判,應該有其可靠性,請您參考。 2009-06-11 11:38:37
我是個路人
覺得您寫得真好!
家父母與家博教授熟識
對林宅血案也有類似的見解
但對家博教授的角色有不同猜測
因為這種刑案根本不用驗收
他們比較傾向認為他可能有CIA的身份
負責監控這件事的發展
但當天事情可能有點出乎意料之外
版主回應
謝謝您的留言。這篇文章其實是很舊很舊的舊作,當年還曾經引來不少支持綠營,或是崇拜林義雄先生的朋友的撻伐,但是我還是認為,既然是政治人物,我們都要以嚴格,甚至嚴苛的標準檢視,因為即使他沒有政治上的職務,他仍然享有社會對他的敬重,自然也得接受質疑。至於家博在本案中的角色,個人是引述當時的警備總司令汪敬煦將在在國史館出版的「口述歷史」中的研判,應該有其可靠性,請您參考。 2009-06-11 11:38:37
甚麼叫做執政當局的底線你到是給我講清楚啊 ?????
好笑耶!!!!!!!!!
尋求改革難不成還照著當局的schedule 走,這邊集合、這邊大喊、這邊領便當吃完喊散會嗎???????
林宅血案,自導自演的根據是警備總司令汪敬煦將在在國史館出版的「口述歷史」中的研判,看在上帝的份上啊!!! 口述歷史跟人證一樣,「僅供參考」,況且是「警備總司令」,那就球員兼裁判,公信力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