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0 13:59:02喵喵

從「摩托車日記」到「腳踏車日記」

 「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因為涉嫌放置爆裂物,十月十九號被台北地方法院以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判處七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併科十萬元罰金。這個判決讓社運和農民團體意外憤怒,他們在法院聲援楊儒們的時候,還和維持秩序的警察發生衝突。至於楊儒門本人和家屬則相當平靜,楊儒們的父親甚至要兒子放棄上訴。
 現年二十七歲的楊儒門,彰化縣二林鎮人,目前家住基隆,家裡是市場雞販,典型的農家子弟。當兵時學到爆破技巧的楊儒門,在退役前只是個平凡的年輕人(如果以年齡作分野,說不定還會被人當成個「草莓族」咧),原本想到法國投身外籍兵團,但在動身出國前,一趟環島腳踏車之旅,卻意外地改變了他的一生。
 在那趟旅程中,楊儒門接觸到許多社會底層,特別是農村的人,他們友善、熱情、樂天、知命,但是貧窮、困苦,肩上永遠有放不下來的沉重負擔,在台灣加入WTO,稻米開放進口後,農民的生活家更加困苦,楊儒門嘗試寫陳情書,但是沒有回應,於是決定以「強硬」的方式表達訴求,他運用在軍中學到的爆破技巧,在台北各地放置爆裂物,每個爆裂物都附有反對開放稻米進口的標語,起先警方完全沒有頭緒(我們的警察只會找監視器錄影帶,只會在簽巡邏箱的時候找人泡茶,只會在找到嫌疑犯的時候「敲敲打打」,要他們「科學辦案」?別開玩笑了好吧),後來是楊儒們的弟弟提供訊息,楊儒門本人出面自首,才讓全案出現突破。
 本案發展到現在,早已不是單純的社會治安事件,他四處放置爆裂物固然曾經引發社會恐慌,但是沒有一個人被他的爆裂物所傷,每次他放置的爆裂物被發現,農民權益因為加入WTO受到損害的問題就再一次地被提起,大家開始認真地討論農民權益和農業政策的問題,也都認為楊儒門雖然放置爆裂物,但是他並不是暴力犯,尤其在他落網後,外界知道他以微薄的賣雞收入,居然還長期資助公益團體,更讓人相信楊儒門應該是「良心犯」,法院判他七年半的有期徒刑,不但引發爭議,更甚至引起眾怒。
 就法論法,法院的判決在法律上沒有問題,但既然本案已經不是單純的社會治安案件,而參雜了許多的社會,甚至政治的因素在內,判決是否妥當,也就不能以單純的法律案件看待。楊儒門或許沒有想到自己的舉動可以引發這麼大的社會運動能量,但是他點燃了一股聲援農民,檢討政策的火,進而突顯了司法系統的冷血無情,和龐大政府機器的蹣頇與遲鈍。
 楊儒門的父親楊萬福沒有到法院聆聽判決,照常在市場賣雞,在得知兒子被判刑後,楊萬福表示,這樣的判決等於對全體農民宣判,是整個社會的損失,他會勸兒子不要上訴,因為好人不能做,「隨人顧生命」才要緊,總統人家在做,高官四千萬元照拿,「有誰去照顧農民」?楊萬福說,台灣有兩種人,一種是吃米長大的,另一種是吃屎。好人不能做,有錢判生,沒錢被關,一個無私的人,自己省吃儉用,換來的是什麼,說太多沒有意義,台灣社會完了!
 1950年,一個年輕的醫學院學生,騎著摩托車從阿根廷出發騎到委內瑞拉,看到了西方工業國家的資本主義對南美洲人民造成的傷害,決心以革命的方式改變這一切。格瓦拉成為古巴革命的靈魂人物,但是並沒有像卡斯楚一樣,留在古巴享受政治權力,而是繼續到南美洲各地點燃革命之火,最後命喪玻利維亞。在爾虞我詐的現實世界裡,格瓦拉的行為顯得格外天真浪漫,我們或許不知道如果他今天還在人世,看到卡斯楚會有什麼感覺,但我們至少可以肯定,他在死去的那一刻應該是滿足的。
 格瓦拉騎摩托車,楊儒門則騎腳踏車,一樣的是他們都用自己的眼睛,看到了真實的底層人民的痛苦,楊儒門在四處陳情,沒有得到任何反應後,決定以放置爆裂物的方式喚醒社會注意,同樣是天真浪漫的英雄行徑;格瓦拉死在被革命的對象手裡,楊儒門則被我們的司法體系視為「暴力犯」,必須面對國家機器的「矯正」。台灣社會是否會出現格瓦拉式的浪漫革命英雄,還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但是楊儒門的案例讓大家警覺到:即使台灣不會出現格瓦拉式的革命,台灣社會「階級化」的加速,卻可能埋藏底層人民決定以更直接的方式,企圖翻轉階級,重新分配財富的火種。他們的努力或許還是會被司法體系的力量淹沒,但是總有一天,這股力量會大到我們無法也不能忽視。民進黨是個靠勞工與農民運動起家,獲取底層人民支持的政黨,但過去這五年卻也是台灣社會階級鴻溝加深速度最快的年代,相較於這一陣子執政當局努力宣示「改革」,楊儒門案的判決,是對這些改革宣示的最嚴厲批判。
 楊儒門永遠不會是格瓦拉,或許楊儒門也不想當格瓦拉,但是他和格瓦拉一樣,迫使大家檢視思考存在於社會裡的階級問題。請大家一定要記住:當由上而下的改革無法推動的時候,就會有人思考由下而上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