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8 09:52:24喵喵

從「長庚遛鳥俠」談起

 長庚大學某位男同學,因為和同學打賭,堅信湖人隊將可以獲得NBA總冠軍的他,因為湖人意外地被活塞以四比一掃地出門,「願賭服輸」的結果,是履行承諾在校園裡露鳥裸奔。這件在網路上和校園內,甚至一度在社會上成為熱烈討論話題,最起碼是熱門趣逸新聞的「遛鳥」事件,最後竟然以當事人被校方記兩大過兩小過收場。
 事情會搞到要被記過,而且還要留校查看,這場景是不是很熟悉?
 過去我曾經在「一得之見」裡,透過小如賣山藥,或是「阿敦」來台裝義肢等事件,點出台灣社會的偽善,在長庚事件裡,「偽善」同樣是影響事件發展的重要因素,或者我們更進一步,更精確地說,台灣人對道德標準的衡量,往往見樹不見林,而且從不注意「比例原則」。
 「遛鳥」該不該罰?當然該罰,這個事件原本是同學間窮極無聊的打賭,卻成為校園裡的熱門話題,對校方來說,長庚大學不是因為學術研究成果出名,反而是因為這樣的事件出名,確實相當尷尬,更何況赤身露體可能得負起「猥褻」的法律責任(當然當事人應該沒有散佈猥褻訊息的意圖,因此罪責是否成立還有討論空間),如果就這樣讓學生「頭過身就過」,恐怕後患無窮,所確實該給這名學生懲罰。
 至於是否要罰到兩大兩小,還要留校查看,老實說完全沒有必要,這樣的裁定嚴重違反了比例原則,「遛鳥」的舉動比考試作弊嚴重嗎?比學生在校外自行租屋,大搞性愛同居或多P混戰嚴重嗎?比打工兼差打到無心上課嚴重嗎?充其量這只是學生時代窮極無聊或「年少輕狂」的產物而已,沒有必要鼓勵,但是也沒有必要「開大炮打蚊子」,最後把這個事件搞成全國性的社會事件。如果真要貫徹紀律,維護校風,勞動服務不行嗎?記個小過不行嗎?口頭申誡不行嗎?為什麼一定要「一次到位」,把這個學生弄成好像是十惡不赦的淫棍?為什麼一開始的「無傷大雅」,結果卻是兩大兩小?
 在這個事件裡,我覺得長庚大學最不能原諒的地方,在於校長包家駒強調「維護校譽」的重要,卻忘了這位同學是因為「願賭服輸」,打賭打輸了才裸奔,他「遛鳥」的行為或許不可取,或許無聊至極,但他這麼作是因為履行承諾!「重然諾」是現在的台灣社會,尤其是政治人物非常缺乏的特質,君不見選前支票滿天飛,選後全部忘光光,還有中研院長背書表示「政見不一定要兌現」,選前「不介入黨務」,選後「黨政同步」,選前「制憲」,選後「憲改」,當大家早已習慣政治人物說話不算話的時候,卻有人願意為了履行承諾,選擇「丟人現眼」,也許二十年後,他可以成為一個說話算話的精英份子,可以成為一個重誠信的人,如今只因為實踐打賭的諾言,他必須面對兩大兩小的遭遇,這不等於是在鼓勵他說話不算話,鼓勵他耍賴,甚至鼓勵他從政!
 「遛鳥」不是可以被鼓勵的行為,但也不是罪大惡極的舉動,除了維護校譽,我們是不是也該思考,在步入社會前的養成階段,「態度」的養成可能比學識的教導更重要。加州理工學院有個十分有趣的傳統,就是在某個特定日子裡,大四學生可以用「任何方法」把宿舍房間上鎖,學弟只要能負責把破壞的地方修復,可以用「核子武器以外的任何方式」把房門打開,這種看似胡鬧的作為,事實上等於是一種讓學生面臨困難問題考驗的訓練,今天學生能用技巧把上鎖的房門打開,二十年後就能處理核電廠或太空梭的技術難題;今天願意為了遵守承諾丟人現眼,明天我們或許便可以得到一個守信用的社會精英,只不過,包家駒校長的「維護校譽」,很可能在無意間扼殺了這樣的努力與嘗試。(註:把原先用的相片換掉,換上那保守又偏執的長庚大學,因為我可不希望有條子說我「散佈猥褻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