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 16:22:39板新
證券商及期貨商使用之條碼版格式繳款書業經修正取消報核聯
南區國稅局表示,條碼版之「證券交易稅專業代徵稅額繳款書(稅目:491)」、「證券交易稅自繳稅額繳款書(稅目:494)」及「期貨交易稅代徵稅額繳款書(稅目:451)」業經財政部修正取消報核聯,自104年8月1日起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代收上開繳款書,免再將報核聯送回國稅局。
該局說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系統及稅務入口網將配合上開新措施,於104年8月1日更新上述3類條碼版格式繳款書,即成交日期在104年8月1日以後透由上開系統列印之條碼版繳款書僅產出2聯(收據聯及收款機構留存聯),為確保電子申報之正確性,籲請證券商及期貨商配合於104年8月1日起,使用更新後電子申報軟體,以新版條碼格式繳款書繳納稅款,達到節省紙張列印及寄送報核聯之成本,如對相關作業程序仍有疑問,請就近向所在地國稅局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黃股長06-2228046
發佈單位: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張貼日期: |
201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