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11:51:55板新

申辦自然人憑證,「機」不可失,快來兌領「讀卡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凡103年6月4日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且設籍本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自104年4月20日起,可持自然人憑證IC卡、國民身分證(或影本)及捐出104年3~5月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5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3張(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至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兌領讀卡機1台,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該局說明,兌領之統一發票須為104年3~5月未列印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電子發票證明聯),如為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不得兌領;若已於活動期間兌領過讀卡機者,亦不得重複兌領。
該局指出,為配合推動電子化政府及推廣網路報稅,多加運用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在家上網報稅亦能獲得便捷又快速之網路服務,並宣導民眾購物索取統一發票或使用載具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特別舉辦本次活動,期透過多元宣導方式灌輸納稅觀念,以提升納稅意願;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 呂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71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5/4/1